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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ttoday.com/2003/12/17/341-1559108.htm
ETtoday 東森新聞報
中華大聯盟/球團設下10年落日條款 封殺替代役球員尋夢
2003/12/17 23:39
記者黃邱明/台北報導
職棒二軍(替代役)選秀落幕,6支球團教練的臉上並未顯露出喜訊,
心中反而盤算著每年得多花幾百萬來進行扎根動作,這對於向來只希望
撿現成的職棒球隊而言無疑是重大考驗,於是晚間的領隊會議就傳出球
隊有意設下「10年條款」,意味球員在退役後如選擇出國發展,就得接
受10年內不得踏入中華職棒圈的不合理待遇!
體委會積極推動職棒二軍的制度,本意雖相當良好,然而除了兄弟隊外
,其他各隊目前都還處於虧損階段,還要額外撥出經費替體委會代訓球
員,自然會有意見,算盤打得精的球隊,為了避免旗下受訓的球員在退
役後想要前往國外發展,導致心血盡失的情況發生,於是各球團領隊聯
手想出應對方法,那就是「10年條款」。
中華職棒秘書長李文彬17日表示,近來不斷有國外球探相中年輕球員的
潛力,並在經紀人的慫恿下未能認清事實就編織了前進大聯盟美夢,倘
若球員真有實力,就應鼓勵球員圓夢,不過一但尋夢不成,就想要返國
加入現有球隊,確實不甚合理,因此,為了遏止這股風氣,各領隊才有
這個想法。
李文彬緊接著表示,其實這也不是中華職棒首開先例,南韓職棒早就有
這種措施,要求球員得先在效力幾年後,才能在國外球隊的青睞下出國
尋找另一片天空。但是,10年時間是否太長?會不會扼殺球員生路?李
文彬表示,領隊會議尚未作出最後決定,但將來會制定出合適規定,以
維護我國職棒環境,球員則得鄭重思考。
在這次替代役球員當中,最有機會前往國外的人就是已被統一獅選中的
林岳平,而林岳平在得知這項消息後直呼不公平,只能很無奈的表示沒
有選擇權,完全無力反抗。
依球團的這種近乎不合理的規定來看,恐將會違反勞基法,而且還得經
過體委會通過才能施行,因此,球員的尋夢之旅並未提前破滅,只要,
體委會不允許,或是勞委會做出球團違反勞基法規定,這項10年條款仍
無法套用。
其實應該還有比較合乎情、理、法的作法,接受代訓的球員如選擇到國
外發展,就得付出相對代價,那就是賠償該球隊兩年來的代訓費用,或
是縮短重返職棒圈的年限,畢竟好球員的養成不易,黃金歲月也只有短
短的10多年時間,10年條款就等於封殺該名球員,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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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一億不拿出來
我沒一億可拿出來
不是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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