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球員續約、FA、交易機制

看板Fighters作者 (Vivid)時間2年前 (2021/12/31 01:35), 2年前編輯推噓2(2015)
留言17則, 1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1
【4】西川ら主力3選手を自由契約に 今年球季結束後 球團對有FA資格的三位主力球員西川、大田、秋吉 進行NON TENDER自由契約 大田去橫濱、西川去樂天、秋吉去向未定但是39號已經被新人背走 即使不用FA補償 西川、大田還是只能簽大砍價的單年契約 打一年工放眼後年有好成績才能簽到大約 這樣的實質戰力外對球員很殘忍但也是職棒的現實面 省下的鉅額薪資開了好幾個洋將福袋也是前所未見~XD 希望小將們把握機會站穩空出來的位子成為新的主力加速新陳代謝

12/30 12:53,
日職規定我是不太清楚,但西川,大田,秋吉他們都沒有宣告要
12/30 12:53

12/30 12:56,
FA,這樣和FA補償是有什麼關係?他們都不宣告FA,火腿也只能
12/30 12:56

12/30 12:57,
續約,交易,non tender這三個動作,其中若交易大概就類似
12/30 12:57

12/30 12:59,
2007年底用金村和阪神換一個二軍投手(80勝交易3勝)
12/30 12:59

12/30 13:02,
所以應該不存在有什麼FA補償,交易以現實面來說大概也只能
12/30 13:02

12/30 13:03,
換個二軍或更不怎樣的球員,我這樣理解應該沒錯吧?
12/30 13:03
這是個值得探討的好問題 雖然我對NPB球員工會的規定理解也不算非常詳細 休賽季來討論一下這個機制也滿有趣的~XD 要開始討論這個機制之前 有一個前提就是球員要先取得FA資格 也就是在一軍的登錄天數要夠 從2008起到現在 NPB的規定是 国内移籍のFA權利 2006年以前選秀入團的全選手:累計8年(通算1160日)可取得FA 2007年以後選秀入團的高卒選手:累計8年可取得FA 2007年以後選秀入團的大卒、社会人選手:累計7年(通算1015日)可取得FA 海外移籍のFA権 全選手累計9年可取得 在球員取得FA權利之前 如果球隊認為你還算是戰力 基本上會按照你的成績表現調整薪水續約 (少數不滿意調薪幅度會保留先不簽跟球團交涉) 球團如果失去耐心繼續培育的話就是宣告戰力外不續約 這次的三名選手西川遙輝、大田泰示、秋吉亮都取得國內FA資格 西川還多拿到海外FA資格(去年就拿到國內FA資格了) 於是球團就有兩種選擇 1.向球員提供續約條件(年俸、年數、背號、上場機會等其他條件) A.球員接受續約(可以行使FA也可以不行使FA) B.球員不接受續約,宣布行使FA權利 甲.其他球團出更好的條件,跟新球團簽約, 新球團須向原球團進行FA補償(球員或金錢) 乙.乏人問津,回頭接受原球團的條件續約 丙.原球團有先說明行使FA就不續約,又找不到新東家就沒球打 2.先不向球員提供續約條件,也就是這次的Non Tender(自由契約) 如此球員可以在不行使FA權利的情況下 與其他球團洽談簽訂新合約的內容 因為沒有行使FA權利 所以新球團不用對原球團進行FA補償 對新球團來說簽下這個球員的成本就比較低(跟有行使FA的情況比) 火腿是希望新球團能把FA補償省下的成本轉移到新合約內 讓球員可以向新球團交涉到更好的合約條件 (可惜看來並沒有...西川大田都是大砍價單年福袋合約 想撈大約還是得靠出色的當年成績) 我是覺得火腿能出的錢可能還砍得沒有新球團合約這麼低 也許新球團的合約有保障上場時間(我們看不到) 西川大田覺得繼續待在火腿可能不受重用難跟小將爭上場時間 不如換個環境打工一年搏一搏拼復活 至於交易是原球團跟球員尚有合約的時候才能拿他去跟其他球團交易 所以要先續約 有約才能交易=先簽後換(像今年季初的飯糰←→池田) NPB的交易好像沒有NBA那麼複雜還要薪資對等的樣子 所以可以像胖翔這樣跟巨人無償交易拿球員換空氣~XD 其實被戰力外宣告也就等於自由契約可以跟其他球團簽新約 所以Non Tender也差不多=比較好聽的戰力外 只是Non Tender是原球團說如果沒有新球團要簽你的話 那我們也是可以再跟你續約啦 只是續約條件會砍比工會規定的限度還低甚至育成約 現在秋吉就連背號39都被菜鳥有薗拿去背了還去向未定 就看他要接受續約或是去獨聯社會人或是引退 也許過年後會有新球團跟他簽約也說不定 祝福他~ 以上如果有錯的地方的話 歡迎指正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206.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ighters/M.1640885758.A.764.html ※ 編輯: hitokiri (114.36.206.44 臺灣), 12/31/2021 02:56:59

12/31 12:16, 2年前 , 1F
個人疑問在若球員符合FA資格但不行使FA,這樣還能算是FA嗎
12/31 12:16, 1F

12/31 12:18, 2年前 , 2F
?或者FA行不行使可以由球團單方面認定,也就是說只要符合
12/31 12:18, 2F

12/31 12:19, 2年前 , 3F
FA年限資格,不管球員行不行使FA,球團可單方面直接認定是
12/31 12:19, 3F

12/31 12:19, 2年前 , 4F
FA
12/31 12:19, 4F

12/31 12:38, 2年前 , 5F
反覆看了幾次版主的文章,關鍵應該是在球團有沒有提出續約
12/31 12:38, 5F

12/31 12:48, 2年前 , 6F
有提出續約不接受就變FA,這種須受FA補償限制這很好理解,
12/31 12:48, 6F

12/31 12:51, 2年前 , 7F
但這裡又有疑問,有些FA球團連留都沒留就直接讓他FA,這種
12/31 12:51, 7F

12/31 12:52, 2年前 , 8F
的也算是球團有提續約但不接受這種情形?
12/31 12:52, 8F

12/31 12:53, 2年前 , 9F
然後之前我提的金村曉的交易,他很特別的是在FA那年年底,
12/31 12:53, 9F

12/31 12:54, 2年前 , 10F
2007年底金村符合FA資格,當年成績大幅下滑,但他好像也有
12/31 12:54, 10F

12/31 12:56, 2年前 , 11F
說願意降薪留火腿,結果火腿當年底還是把他交易到阪神
12/31 12:56, 11F

12/31 12:57, 2年前 , 12F
和大田,西川一樣都是有資格FA,成績都剛好在FA那年爛,年紀
12/31 12:57, 12F

12/31 12:58, 2年前 , 13F
都還在當打之年(29-31左右),高薪(金村當年1.8E),但金村是
12/31 12:58, 13F

12/31 12:59, 2年前 , 14F
被交易,交易後薪水由1.8E降為1.2E
12/31 12:59, 14F

12/31 13:00, 2年前 , 15F
這三人命運類似所以拿出來比較,但金村是在07年,2008年FA
12/31 13:00, 15F

12/31 13:00, 2年前 , 16F
制度有沒有影響就不知道了
12/31 13:00, 16F

12/31 13:01, 2年前 , 17F
*2008年FA制度有改
12/31 13:01, 17F
文章代碼(AID): #1XpUt-Ta (Figh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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