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3/31違規判決

看板FigureSkate (花式滑冰)作者 (())時間5年前 (2019/03/31 15:22), 5年前編輯推噓9(189142)
留言169則, 21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更新:本公告有編輯過,紀錄編輯部分如下 1.刪除檢舉方式的敘述,這部分會另開公告討論 再重申一次,討論時請遵守花滑板板規。 (原關於檢舉的相關事項會另外開公告討論,為避免混淆,本段已刪除) 板主一直以來,因為不願限制板友討論的自由,許多壓線的違規推文,巡板時都會考量是 板友觀賽期間的情緒性發言,沒有特別處理,但隨著針對其他使用者挑釁的發言有越來越 頻繁的趨勢,也接獲其他使用者檢舉,板主如果不執行板規,就等於怠忽職責。 板規二的規定,除了尊重選手(選手多數都還未成年)、維持討論秩序以外,也是考量到花 滑板是公開的看板,使用者必須要為自己的言論負責,特別是法律責任,故嚴格規定不能 針對其他使用者挑釁。 這次違規的兩位都已經不是初犯,在之前的討論串也多次針對意見不同的使用者挑釁或語 帶譏諷,唯其他使用者大多因為不願挑起爭端,多有忍讓沒有檢舉。 因此這次違規直接判決水桶一周,出桶後若有再犯,會加重處分。 以下列舉違規推文內容。 推文所在文章: #1SbBuS2y (FigureSkate) [ptt.cc] [比賽]2019世界錦標賽討論 推 firstname: 嘻嘻,b開頭那位不要只會放大絕,把博愛粉愛說的輸不起 03/30 23:17 → firstname: 帶來這個版好嗎?有誰說陳巍不該贏嗎?看懂人家文章中 03/30 23:17 → firstname: 文很難嗎?^^ 03/30 23:17 → firstname: 大家說的是分數太水,你理解能力哪裡有問題?^^ 03/30 23:18 違反板規二,請不要動輒問候其他使用者的理解能力,與花滑討論無關。 → chaichai: 小三和教練就是知道如果照規則來一定贏不了,才用骯髒手 03/30 23:32 → chaichai: 段做出那些丟掉自己尊嚴,只為了得勝而做出的下流手段 03/30 23:33 違反板規二,對選手用詞不當。 這也是使用者一開始檢舉的推文。 → chaichai: 為了贏搞出那些小動作,你來跟我說實至名歸,你國文確定及 03/30 23:39 → chaichai: 格嗎! 違反板規二,請不要動輒問候其他使用者的國文,與花滑討論無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10.6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igureSkate/M.1554016965.A.588.html ※ 編輯: syllien (42.73.10.62), 03/31/2019 15:47:59 ※ 編輯: syllien (42.73.10.62), 03/31/2019 16:01:16 ※ 編輯: syllien (42.73.10.62), 03/31/2019 16:07:16

03/31 18:39, 5年前 , 1F
判決不公正,請版主再改判決。
03/31 18:39, 1F

03/31 19:19, 5年前 , 2F
麻煩請回應再更改判決!
03/31 19:19, 2F

03/31 19:22, 5年前 , 3F
03/31 19:22, 3F

03/31 19:31, 5年前 , 4F
已經看到檢舉區問題也有回應了,如果之後該案有判決會另
03/31 19:31, 4F

03/31 19:31, 5年前 , 5F
發一篇
03/31 19:31, 5F

03/31 21:40, 5年前 , 6F
板主本篇判決中的「累犯」判定是否有瑕疵?按照公告內所述
03/31 21:40, 6F

03/31 21:40, 5年前 , 7F
過去應該沒有人檢舉,這次才有人檢舉
03/31 21:40, 7F

03/31 21:41, 5年前 , 8F
而板主本身在發表板規後,也沒有發過任何宣導或警告
03/31 21:41, 8F

03/31 21:42, 5年前 , 9F
由於板規中沒有明確記述何種狀況下警告何種狀況下水桶
03/31 21:42, 9F

03/31 21:45, 5年前 , 10F
直接給予一周水桶可說是板主權限
03/31 21:45, 10F

03/31 21:46, 5年前 , 11F
但是既然沒有前面的步驟,又何來累犯之說?
03/31 21:46, 11F

04/01 02:13, 5年前 , 12F
如果這麼多討論都和花滑無關,那還真是難以討論
04/01 02:13, 12F

04/01 02:14, 5年前 , 13F
這些用詞其實在PTT大部分版都還算普通吧
04/01 02:14, 13F

04/01 08:19, 5年前 , 14F
累犯 按照照句子推斷 應該是指該行徑已非初犯
04/01 08:19, 14F

04/01 08:19, 5年前 , 15F
而不是被檢舉的次數
04/01 08:19, 15F

04/01 09:09, 5年前 , 16F
該行徑沒有被認定警告過是違反版規 又怎麼能判定是累犯
04/01 09:09, 16F

04/01 09:09, 5年前 , 17F
? 不然定規則幹嘛?
04/01 09:09, 17F

04/01 09:11, 5年前 , 18F
純評版主句子推斷請問公平性在哪 所謂的累犯者是怎麼累
04/01 09:11, 18F

04/01 09:11, 5年前 , 19F
犯了 麻煩說清楚講明白
04/01 09:11, 19F

04/01 09:16, 5年前 , 20F
如果是n大說的那樣,那要桶的人可不少喔,就算只桶立板規
04/01 09:16, 20F

04/01 09:16, 5年前 , 21F
後的,也是大工程呢!
04/01 09:16, 21F

04/01 09:28, 5年前 , 22F
說人家「累犯」需要提出證據,不能自由心證喔
04/01 09:28, 22F

04/01 09:29, 5年前 , 23F
「之前的討論串」是您上任前還是就任後的討論串?
04/01 09:29, 23F

04/01 09:33, 5年前 , 24F
「其他使用者不願挑起爭端」表示有版友檢舉囉?檢舉文在
04/01 09:33, 24F

04/01 09:33, 5年前 , 25F
哪?分別各是哪些文句?
04/01 09:33, 25F

04/01 09:34, 5年前 , 26F
不然您怎知人家不願挑起爭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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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09:35, 5年前 , 27F
路人來說一下,累犯應該是要以前有罰過了才算累犯吧
04/01 09:35, 27F

04/01 09:35, 5年前 , 28F
執行板規照規矩來好嗎?「初犯」與否本來就是該以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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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09:37, 5年前 , 29F
上上句沒寫好,敝人是請問您如何得知「其他使用者不願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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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09:37, 5年前 , 30F
起爭端」?
04/01 09:37, 30F

04/01 09:41, 5年前 , 31F
而且板規那麼籠統,罰輕罰重全憑板主個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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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09:41, 5年前 , 32F
是否是釣魚引戰,造成c大與f大上鈎,版主應客觀明察
04/01 09:41, 32F

04/01 09:42, 5年前 , 33F
既然如此,在執行上原本就該更加嚴謹,而不是有瑕疵還不認
04/01 09:42, 33F

04/01 10:11, 5年前 , 34F
如何管板毫無前例可循 板主辛苦了 我是覺得F大講話常
04/01 10:11, 34F

04/01 10:12, 5年前 , 35F
過激 哪天被桶了也不易外
04/01 10:12, 35F

04/01 10:16, 5年前 , 36F
話說要不要檢舉一律用推文的啊XDD拜託在判決前大家先吵一吵
04/01 10:16, 36F

04/01 10:16, 5年前 , 37F
反正你都說不能公開站內信可能會給版主編故事的空間了 要
04/01 10:16, 37F

04/01 10:16, 5年前 , 38F
不然人家也可以說《唯其他使用者大多因為不願挑起爭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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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0:16, 5年前 , 39F
有忍讓沒有檢舉》這句是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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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91 則推文
04/03 22:56, 5年前 , 131F
版主辛苦了,但覺得先警告再犯再桶比較好。偶爾逛這版
04/03 22:56, 131F

04/04 22:08, 5年前 , 132F
個人覺得有些人討論是太偏激了...看了真得很不舒服
04/04 22:08, 132F

04/04 22:09, 5年前 , 133F
這個版的推文是我加最多人拉黑的..
04/04 22:09, 133F

04/04 22:12, 5年前 , 134F
打個比方來說很像在路上看到人大聲罵街 都會閃遠一點
04/04 22:12, 134F

04/04 22:14, 5年前 , 135F
我覺得焦點有點偏移,板主已經懲處發言不當的板友
04/04 22:14, 135F

04/04 22:14, 5年前 , 136F
至少沒有製造假新聞假戰績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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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22:14, 5年前 , 137F
但是被懲處的部分是因為b板友的點名,而板主沒有處理
04/04 22:14, 137F

04/04 22:16, 5年前 , 138F
畢竟我有檢舉,如果板主認為b板友行為妥當,也該做出解釋
04/04 22:16, 138F

04/04 22:16, 5年前 , 139F
板主的反應時間標準真是呵呵 幾乎每次處理都有爭議?
04/04 22:16, 139F

04/04 22:17, 5年前 , 140F
再者板主在判決文中的「累犯」判定也有問題
04/04 22:17, 140F

04/04 22:18, 5年前 , 141F
之前沒警告過也沒判罰過,這「累犯」以什麼為準?
04/04 22:18, 141F

04/04 22:19, 5年前 , 142F
最後就是w板友提出的檢舉方式問題,我覺得板主應該要
04/04 22:19, 142F

04/04 22:20, 5年前 , 143F
重新說明到底以後必須板上檢舉還是板上私信都可?
04/04 22:20, 143F

04/04 22:20, 5年前 , 144F
私信檢舉的id到底要不要公佈?不公佈的話是否公平?
04/04 22:20, 144F

04/04 22:25, 5年前 , 145F
這些事情都釐清了,以後大家才知道要怎麼遵守
04/04 22:25, 145F

04/04 22:48, 5年前 , 146F
呃...我覺得好像偏離重點 現在重點難道不是 1. 版主認
04/04 22:48, 146F

04/04 22:48, 5年前 , 147F
為板友累犯 但他從來沒事先給過警告 所以到底累犯在哪?
04/04 22:48, 147F

04/04 22:48, 5年前 , 148F
2.一開始是有b板友指名挑釁 被點名的人被桶但點名的人沒
04/04 22:48, 148F

04/04 22:48, 5年前 , 149F
事 這是否公平? 3 已經過了四五天了 版主有上站卻一直
04/04 22:48, 149F

04/04 22:48, 5年前 , 150F
不回應大家的質疑 但桶那兩位版友速度飛快 讓人不禁想
04/04 22:48, 150F

04/04 22:48, 5年前 , 151F
問是否有自由心證 雙標的問題呢?
04/04 22:48, 151F

04/04 22:50, 5年前 , 152F
如果規則一直不訂清楚 大家到底要如何遵守?
04/04 22:50, 152F

04/05 09:42, 5年前 , 153F
推chester大的整理,看完公告也有相同的疑惑,覺得立場
04/05 09:42, 153F

04/05 09:42, 5年前 , 154F
並非公允,疑有因個人因素未審先判和差別待遇之嫌,希
04/05 09:42, 154F

04/05 09:42, 5年前 , 155F
望版主能說明及再議判決
04/05 09:42, 155F

04/05 10:07, 5年前 , 156F
第一次判決就是累犯完全無法理解,沒有先前判決或警告
04/05 10:07, 156F

04/05 10:07, 5年前 , 157F
紀錄哪來的累犯? 若要水桶,版主是否該事先警告而非輕
04/05 10:07, 157F

04/05 10:07, 5年前 , 158F
易就桶人? 而且bestolen有先引戰的言語和意圖,引戰
04/05 10:07, 158F

04/05 10:07, 5年前 , 159F
者沒有水桶難以讓人信服。
04/05 10:07, 159F

04/05 22:23, 5年前 , 160F
板規二的處理方式本來就是警告或水桶,所以是視當下的違
04/05 22:23, 160F

04/05 22:23, 5年前 , 161F
規狀況決定的,並沒有強制規定板主要先警告過才能水桶。
04/05 22:23, 161F

04/05 22:23, 5年前 , 162F
如果板友覺得先警告比較好的話,之後也可以考慮修改板規
04/05 22:23, 162F

04/05 22:23, 5年前 , 163F
04/05 22:23, 163F

04/05 22:24, 5年前 , 164F
然後判決跟檢舉方式的公告會再發,這幾天實在太忙,上站
04/05 22:24, 164F

04/05 22:25, 5年前 , 165F
其實只是在看有沒有站內信。
04/05 22:25, 165F

04/05 22:25, 5年前 , 166F
版主你好 但你文章內容是說他們是累犯 沒警告過 累犯的
04/05 22:25, 166F

04/05 22:25, 5年前 , 167F
定義是什麼?
04/05 22:25, 167F

04/05 22:32, 5年前 , 168F
這其實是我的敘述方式不對,判罰不是因為累犯,是有違規
04/05 22:32, 168F

04/05 22:32, 5年前 , 169F
就會判罰。
04/05 22:32, 169F
※ 編輯: syllien (42.73.10.62), 04/05/2019 22:47:06 紀錄一下本篇有編輯過,刪除檢舉方式的敘述,歸到板規修改的公告去討論。 bestolen的判決會另發一篇。 ※ 編輯: syllien (42.73.10.62), 04/05/2019 23:05:44
文章代碼(AID): #1Se6h5M8 (FigureSkate)
文章代碼(AID): #1Se6h5M8 (FigureSk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