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球員持電鋸傷對手 僅被判12個月監禁惹爭議

看板Football作者 (pf775)時間17年前 (2008/12/31 21:20),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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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ohu.com/20081226/n261440152.shtml 英國球員持電鋸傷對手 僅被判12個月監禁惹爭議 2008年12月26日13:13 來源:華商網-華商晨報    日前,一個普通案件的判決卻在英倫三島引發巨大爭議。起因是一名足球運動員因為場上 獲得紅牌不滿對手而在晚上用電鋸伏擊對方,卻被輕判。 在不久前的一場英格蘭非職業聯賽的比賽中,球員安東尼‧萊德金球被判無效,原因是他 在進球前故意拉扯了對方後衛韋斯特伍德。 萊德勃然大怒,認為是對手的演技騙過了裁判抹殺了自己的入球,於是他開始在場上指著 韋斯特伍德大罵。萊德的鬧劇最後以自己獲得一張紅牌結束,心有不甘的萊德在被罰下時 還在罵罵咧咧:“等著瞧吧,我要砍你的手下來!” 當所有人都認為這只是句發洩的話時,萊德真的這麼做了。當天晚上,他就在韋斯特伍德 回賓館的必經之路旁用電鋸伏擊了他。 韋斯特伍德的隊友們在法庭作證時表示:“我們吃過飯後正欲返回賓館,突然發現被告手 持一把電鋸氣勢洶洶地向我們跑來,被告將韋斯特伍德追至一個角落後,得意洋洋地邊笑 邊說:‘讓我得紅牌,現在要砍你一隻手下來!’看樣子他喝醉了,可動起手來一點不含 糊,然後血就噴了出來,太可怕了!” 可是,最後法庭認為萊德是在意識迷糊的狀態下做出此舉,因此只判罰他12個月監禁,緩 刑2年。這一判罰在英國國內引起一片譁然,有媒體評論說:“法院是否在傳遞這個資訊 :在喝酒、吸毒的情況下就能任意做出危害社會的行為了?這對受害者實在有失公平!” (責任編輯:寧利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212.244

12/31 22:54, , 1F
原來...英美法系沒有原因自由行為??
12/31 22:54, 1F

01/01 10:39, , 2F
看到標題 我以為是潔拉德
01/01 10:39, 2F
文章代碼(AID): #19Mt6Yrm (Footb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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