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亞足聯U-19、U-16錦標賽資格賽中華代表隊教練、球員遴選辦法

看板Football作者 (委員長老虎)時間17年前 (2009/04/02 12:5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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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tfa.com.tw/hot_news_details.php?newsid=482 參加2010年亞足聯U-19、U-16錦標賽資格賽 中華代表隊教練、球員遴選辦法 一、依據:98年度第二次教練委員會決議事項辦理。 二、教練遴選辦法: (1)U-19、U-16代表隊總教練由『九十七學年度中等學校足球聯賽』高中男生組、國中 男生組冠軍隊推舉適合人選擔任,並由總教練組織教練團。 (2)教練團(總教練1人教練2人)須由不同球隊組成,成員須具備國內B級教練證照;總 教練需有亞足聯C級教練證(本會輔導參加2009年亞足聯相關講習)。 (3)教練團為任務制,參加2010年亞足聯U-19、U-16錦標賽資格賽,並需配合及支援訓 練組相關行政作業。 (4)總教練須列席教練委員會提出組隊及培訓相關說明。 三、選手遴選辦法: (1)U-19培訓選手(出生日期80年1月1日後)、U-16培訓選手(出生日期83年1月1日後 ),由教練團推選培訓球員27名(正選23名,候補4名)。 (2)九十七學年度中等學校足球聯賽冠軍隊球員以11名為限。 (3)培訓選手由教練團提出名單,經選訓小組會議通過後實施。 (4)培訓及比賽人員名額、訓練期程,需依據中華體總及亞足聯相關規定辦理。 四、督導考核: (1)選訓小組派員不定期考察培訓情況。 (2)教練團汰換選手需事先通知訓練組並說明理由,經選訓小組核定通過後 實施。 (3)各階段培訓未達預估績效,本會得適時召開相關會議,更換教練團人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9.77.148
文章代碼(AID): #19r4NQ00 (Footb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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