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棒」又翻? Josh: 從規則來看富邦抗議
昨日喵邦戰出現因李宗賢的跑壘違規,遭認定妨礙守備,不只當時因暴傳得到的2分不算,擊
球員李宗賢出局,一二壘跑者回原壘。
Josh的中職嗨報新影片認為從規則補述3.07來看,富邦的抗議不是沒有根據,而且這個play
是不能挑戰的。
首先,我的立場,判定妨礙守備「後」的判決(擊球員出局、跑壘員回原佔有壘)是完全正
確的。
我也能理解判妨礙守備有其道理,但根據現有規則不能這樣判。
問題一、根據規則5.09,裁判員「認為」對一壘的傳球採取接球動作之野手產生妨礙。這是
具有裁判主觀認定的裁量,裁判當下沒有認定,為什麼能透過重播輔助判決進行改判?(而
且還是不能挑戰的項目)
問題二、規則補述就是把主要規則定義不明確部分做詳細說明,既然補述有提到,為何這個
case能判妨礙守備?
所以不是一直跳針「李宗賢跑線外就出局」就贏,是要講道理。 擊球員違規跑壘、裁判認定
有妨礙守備,兩者才促成妨礙守備,缺一不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91.16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uardians/M.1691417606.A.786.html
推
08/08 08:34,
2年前
, 1F
08/08 08:34, 1F
→
08/08 09:52,
2年前
, 2F
08/08 09:52, 2F
→
08/08 09:53,
2年前
, 3F
08/08 09:53, 3F
→
08/08 09:54,
2年前
, 4F
08/08 09:54, 4F
推
08/08 11:47,
2年前
, 5F
08/08 11:47, 5F
→
08/08 11:47,
2年前
, 6F
08/08 11:47, 6F
→
08/08 11:47,
2年前
, 7F
08/08 11:47, 7F
→
08/08 11:47,
2年前
, 8F
08/08 11:47, 8F
→
08/08 11:47,
2年前
, 9F
08/08 11:47, 9F
推
08/08 11:59,
2年前
, 10F
08/08 11:59, 10F
→
08/08 13:36,
2年前
, 11F
08/08 13:36, 11F
Guardians 近期熱門文章
12
22
PTT體育區 即時熱門文章
-17
28
15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