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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討論] 台灣的神之左手-我所知道的郭泓志
共 34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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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較納悶是 為什麼不能強制規定 大會比賽 選手不得連續兩天出賽的一些制度?. 這樣或多或少可以保護球員. (好比我以前高中運動會 規定跑200m的人不能同時參加100m 類似的感覺). 以及球隊必須有校方隨行的護理人員來隨時為球員檢查身體狀況?. 只要在大賽協會強迫規定 投手不可以連續出賽 和局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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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身以前是個網球選手,我們國內對學生從事運動的定位本來就有問題。. 我記得我從國中、高中...我是網球校隊,那時身邊所有的朋友為什麼打網球?因為. 要保送大學啊(我是六八年次的...我們那時大學還不是太好考、呵...),我們打球. 不一定是喜歡,很多只是為了升學。上了大學就不打球的人大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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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machine (machine)》之這點是絕對條件,不過,非常難。. 高中國中國小一年兩次到三次聯賽就夠了. 選手不是只需要打棒球,他們還得顧上自己的課業. 畢竟不是所有人都能靠棒球吃飯的。. 台灣的業餘棒球不像日本那麼發達,日本沒進職業隊還可以在企業的業餘隊。. 台灣的業餘成棒隊才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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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的經驗來說,獎金或是補助款必須都要有支出證明(憑證),使用於球隊上,. 並且要入學校的公庫,教練要把獎金污起來應該是非常的困難,. 大家都分不到的,除非是私人補助或許有可能,不過學校應該也會先入公庫。. 也許有其他有不懂的管道(簽什麼的…). 也許那些名教練真的是為了那個「名」,但是平心靜氣的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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