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 100年全國裁判講習會結論

看板HandBall (手球)作者 (ハンドボール)時間13年前 (2011/07/31 07:0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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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最新手球判例摘要---100年7月3日全國裁判講習會結論 http://www.handball.org.tw/images/stories/2011_prc_note_.pdf 內文如下: 100 年最新手球判例摘要 ---100 年7 月3 日全國裁判講習會結論 一、因應國際最新裁判趨勢,裁判執法時不再使用裁判登記卡。 註:國內比賽應裁判員、計時紀錄員、技術委員共同分工執行比賽相關事宜。 1.裁判員不紀錄比賽得分,當得分時場內裁判須注視記分板的比數是否正確。 2.裁判員判罰累進罰則時牢記雙方黃牌次數,紀錄台應以手勢與裁判員相乎應。 3.技術委員登錄累進罰則內容及得分流程,供必要時參考。 二、加強替補球員區的管理,球隊負責人需依規定維持球隊的秩序。 註:1.比賽開始時在場且登記在比賽紀錄表內的球員和球隊職員(有資格參加比賽的人員 )才能坐在球員席上。 2.確認球隊職員身份,並依實際在場人數分發A.B.C.D 卡(球隊負責人佩帶A 卡)。 3.球員席與邊線之間或球員席兩端外側不得放置任何物品(含飲水瓶罐等),所有隨身物 品限放在球員席後方或座位下方。 4.凡替補球員區的違規事項,適用個人處罰者除外,球隊負責人應負 指導與管理的責任,違反時以違反運動精神的行為判罰球隊負責人。 三、統一規定球隊放置黏膠的地點,以維護球場周圍的安全。 註:1.黏膠得放在替補球員區範圍,且避免妨礙球員及裁判員的行動為原則。 2.使用黏膠時禁止下列行為: (1)室內比賽時將黏膠抹在球鞋的任何部位。 (2)為自己的方便使用對隊的黏膠。 3.場內球員離場(非造成替補行為)使用黏膠時,無意中越過己方替 補線外側的邊線時不需判罰(參閱規則4:4 原註)。 4.違反上述三項規定者予以口頭警告,反覆違反者依累進罰則判罰之。 四、為防止球隊故意延誤比賽,球隊應依照「消極性比賽」規則積極展開攻擊行動。 註:1.裁判員宜依據不同年齡層的技術水準嚴格執行「消極性比賽」規則 (參閱規則7:11、7:12 及規則註釋4)。 2.消極性比賽的吹判尺度: (1)第一次預告手勢:給予進攻球隊一波完整攻擊。 (2)第二次預告手勢(延續第一次預告手勢):給予進攻球隊三次左 右傳球攻擊射門機會。 (3)第三次以上預告手勢(延續第二次以上預告手勢):給予進攻球 隊一至二次左右傳球攻擊射門機會。 五、球員接到隊友的傳球,走二步滑倒持球觸地,然後站立再走二步,應判帶 球走由對隊擲自由球。 註:持球觸地不算運球,故前後二步合計四步,應視為帶球走。 六、對方獲得反擊快攻時,守門員離開球門區,在移動中和對方球員發生相撞 時,應判罰守門員取消資格並加罰七公尺球。 註:1.參閱規則8:5 原註。 2.本判例非取決於身體衝撞的劇烈程度,而為保護球員的安全,即使 小小的身體撞擊也應判罰取消資格。 3.普通球員發生本判例的行為則依據一般罰則執行。 七、沙灘手球「一對一突擊射門」,對方守門員犯規時,有資格參加比賽的任 何球員均得擲罰六公尺球。 註:有資格參加比賽的球員非侷限參加「一對一突擊射門」的五名球員, 其他三名球員均得擲罰六公尺球(不含退場、取消資格球員)。 八、沙灘手球:擲裁判員球開始比賽時,球拋到最高點後,跳球球員可直接取球。 註:1.規則10:5 「當球拋到最高點後,始可撥球開始比賽」應修訂為 :「當球拋到最高點後,比賽開始」。 2.依規則修訂條文原意,不一定須經過撥球程序。 九、沙灘手球:球員是否進入球門區,依實際腳著地的位置判斷,當腳合法著 地後,陷到沙層中即無關腳觸線問題,即使腳.到線也不判越區。 -- 許多內文已是老生常談,只是國內的大部份的裁判跟教練都不能瞭解這文中的精神 手球要再進步,規則精神也要能夠體會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21.67
文章代碼(AID): #1ED8wl-0 (HandB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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