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唐湘龍:沾點林書豪的光何妨?
《名家論壇》唐湘龍:沾點林書豪的光何妨?
台灣一定沾到林書豪的光,也已經沾到了。林書豪的光,像蘋果光,讓台灣這陣子看起來
氣色不錯。
我想談談「沾光」這件事。「沾光」有什麼不對?人性不是嗎?最近好多人在罵。好像大
家愛林書豪愛得過火,沾光沾到有點不要臉。王建民、曾雅妮都是台灣培養 出來的,這
是「台灣之光」。林書豪不是,他是台裔,稍有常識的都知道。但是,他父母皆台。他在
台灣還有很多親戚。在爆紅之前,台灣給他溫暖最多。如果他沒 這麼紅火,他會繼續沾
台灣的光。現在,他爆紅,連無建制美屬薩摩亞人都來沾光了,台灣人沾一點林書豪的光
,情理都通。
「沾光」聽起來有點負面。那換個字眼:「與有榮焉」。榮不是我的,但我支持你,我喜
歡你,我肯定你的成就。只要不是從「沾光」得到什麼天大好處,一個勵志 的故事,讓
台灣人有光好沾,我覺得很好。不過就是NBA罕見的異數,全美,全世界都在瘋他。這種
故事,就算主角不是個洋名「Jeremy Lin」,中名「林書豪」的小伙子,換成是南太平洋
美屬東薩摩亞的年輕人,大家也會很瘋的。跟台灣有關,台灣人稍微多瘋一點,還好吧?
不必像林俊義教授, 把什麼「集體自慰症候群」都上口,沒這麼嚴重吧?這種批評,骨
子裡會不會也反襯的太自卑了一點。
坦白講,如果這麼好的表現,結果台灣表現理智、冷淡,你是林書豪,不會悶嗎?同沾法
喜,連法喜都要同沾,何況是林書豪的好表現。一個人有了光,卻沒有人來同沾,就是「
錦衣夜行」的感覺。
林書豪能「光芒萬丈」,除了球技、球運,個人特質本來就是重點之一。他台灣。他哈佛
。他基督。他客氣、謙虛,兩手兩腳,無一刺青,耳朵鼻子,無一打洞。這 在NBA並不常
見。他紅,靠球技,但他被喜愛,是因為他是NBA,甚至職業運動裡很少見的「good boy
」。我要講的重點是:林書豪的體格,跟美國很有關係;但林書豪的人格,跟台灣很有關
係。只要「林來瘋」不退,林書豪的教養,一定是未來媒體深度報導 的重點。台灣人沾
光,應該沾得不算過份。
林書豪的光,讓美國的黑馬總統和台灣的白馬總統都想沾一點。歐巴馬談,OK?馬英九談
,不OK?這會不會把一個超國家的職業運動搞得太國家主義了一點。我一直講「薩摩亞(
Samoa)」,是因為那個眾議員。就是跟馬英九「爭搶」林書豪的那個。他叫法理歐馬維
加(Faleomavaega),他還是美國眾議院民主黨亞太小組首席。別的眾議員來吐嘈也就算
了,但法理歐馬維加來吐,就有點意思了。他來自美屬薩摩亞。
美屬薩摩亞在哪裡?在南太平洋離紐西蘭很近的地方。西薩摩亞已經獨立了。基於說不出
口的戰略理由,美國一直不放手東薩摩亞。如果沒記錯,它應該是美國在南半球的唯一屬
地。土地,沒比台北市大。人口,大概台北市三、四個大的里就差不多了。重點是:它是
屬地,它的居民,是美國國民,但不是公民。它的「眾議院代表」,有代表權,但沒有投
票權。簡單講,林書豪是可以選和被選為美國總統的公民,法里歐馬維加不行。連法里歐
馬維加都在沾林書豪的光了,台灣人沾沾,馬英九沾沾,應該更有理由吧?何況,馬英九
也沒沾什麼,不過就是遠距離的「與有榮焉」。法里歐馬維加太沒有幽默感了。只能說,
美屬薩摩亞的眾院代表太把自己內化為美國人了。法里歐馬維加如果知道馬英九女兒是美
國公民,也許就不會搶這麼兇。
我不會把林書豪當台灣人。我絕對不會說他是「台灣之光」。我只是說:林書豪的光夠亮
,也照到了台灣,讓台灣這陣子看起來「氣色不錯」。我喜歡這個關于林書豪的故事,現
代版灰姑娘。這算沾光嗎?如果算,那就一起來沾吧。當然,沾光不要過量,過量有害健
康。自慰也是。不沾光,是。不自慰,也是。
(本文作者唐湘龍,資深媒體人、時事評論家,NOWnews《今日新聞網》名家專欄作者)
http://www.nownews.com/2012/02/23/301-2788246_1.htm#ixzz1nB1JjYQ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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