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規] 開放討論版規 - 文章砍除原則

看板Jeremy_Lin (林書豪)作者 (原PO大叔)時間13年前 (2012/03/14 21:52), 編輯推噓4(406)
留言10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開放討論版規,有意見請用推文表達 這是第一部分「文章砍除原則」 ===================================================   一、文章砍除原則    ̄ ̄ ̄ ̄ ̄ ̄ ̄ ̄ ̄   (1). 過短文(一行文、兩行文,30字以下)。 除非內容極為精簡而重大,不需要贅字描述。 (例:林書豪要結婚了,新娘是我妹!附上婚紗照連結有圖有真相!)   (2). 與林書豪無關之球員文(要單獨討論尼克隊的其他球員請去尼克板,要 討論其他球隊的球員請去NBA總板,這邊只開放討論林書豪與其他球員 的互動)   (3). 無意義之炫耀、喊戰、閒聊等似連線版文章。 (4). 鬼打牆的NPC文字:同樣的論點一再重複張貼,於一個月內出現三篇文章以上。   (5). 戰文: a. 禁止戰文,包括但不限於戰宗教、戰民族、戰國籍、戰政治、戰581。 唯一開放戰文的是戰板規,但請就事論事,不夾帶人身攻擊。 b. 原本為討論文但之後流於混戰,尤其是少數人互戰或是帶入他板恩怨的, 公告後禁止繼續討論。公告後繼續戰的一律進水桶冷靜。 (6). 部落格廣告文:允許把部落格的文字部分全部張貼,然後貼上網址。 但是如果只是個連結,尤其連過去以後文章還不是格主自己寫的, 一次警告後再犯就水桶處理。 (7). 宗教文:允許討論「林書豪本人」的宗教觀,包括引用林書豪與其家人 在媒體上或是私下的對話與行為、討論宗教對林書豪的人格特質影響。 但禁止假借林書豪之名偷渡傳教文或是發表自己的宗教觀。 (8). 買賣文:請使用代買區以及置底討論串。所有買賣文一律刪除。 (9). 使用錯誤標題者。 (10). 有關於簽名檔之規定採事後認定制 BOX、情報、新聞及外絮等翻譯非屬自我創作, 等轉貼文章不能放置簽名黨(屬於文章自我風格)外 站規簽名檔本意即,讓個人文章具有自我風格。 其餘如討論、球員、及專欄文(非轉錄者), 可附上簽名檔 並且不加以限制。 但以附上他人ID形式之推文者則禁止,防止引戰。 如果能寫出一篇頭頭是道之文章,附上具個人風格簽名檔有何不可? *** 推文離題討論簽名檔者,將以違規事項論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1.204.251.51

03/14 22:08, , 1F
例1就是花痴文嗎?XDDDDDDDDD
03/14 22:08, 1F

03/14 22:11, , 2F
例1有圖有真相耶~應該不算花痴文
03/14 22:11, 2F

03/14 22:18, , 3F
請問文章砍除之前會先勸導嗎(例如第九條)畢竟應該
03/14 22:18, 3F

03/14 22:19, , 4F
有不少人是新手上路,可能比較容易犯錯@@
03/14 22:19, 4F

03/14 22:21, , 5F
罰則部分有提到,除了有特別規定以外的都有一次警告機會
03/14 22:21, 5F

03/14 22:21, , 6F
除非情節重大
03/14 22:21, 6F

03/14 22:32, , 7F
那警告是累積的嗎?比如說被警告過一次可能過很久又
03/14 22:32, 7F

03/14 22:32, , 8F
犯錯,這樣就算再犯嗎?還是說以一段時間為限,過段
03/14 22:32, 8F

03/14 22:33, , 9F
時間再犯會再警告.....?
03/14 22:33, 9F

03/14 23:26, , 10F
基本上我的做法是有紀錄後直接執行板規
03/14 23:26, 10F
文章代碼(AID): #1FOAAD_S (Jeremy_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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