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從郭阜林及姜正浩酒駕來看聯盟規章

看板K_baseball (韓國職棒)作者 (☂☁☁☁☂)時間5年前 (2020/06/14 16:4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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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現在谷歌很方便的 但可惜的是多數的人比較不太會去做資料查證 所以也就容易人云亦云 今天比較嚴肅的來討論一下這兩天大家在拿的案例比較 先來看一下姜正浩的問題 他在2016年犯酒駕 他是以競標制度去美國的 在韓職的狀態屬於任意引退,也就是聯盟仍保有對他進行開懲戒會的權利 (這跟秋信守就不一樣了....) 然而問題是出在當時韓職應該立即招開懲戒會,以當年度的規章來予以處分 但當時韓職前任總裁(等於中職會長的職位)不知在幹啥吃的 竟然一直沒招開(韓職規章有規定 賞罰委員會需由總裁提出召集) 直到今年姜正浩透過經紀人表示想回歸韓職身份(也就是解除任意引退狀態) 韓職才召開賞罰委員會 但必須拿2016年的規章來處分(這是法治契約的精神,不能回頭補槍....) https://imgur.com/gK5D6ZZ
當時韓職規章的第151條 也就是不正行為條款 規章寫的超級籠統 簡單翻譯一下: 有下列行為者,總裁可提出適當處分 1.麻藥類相關:失格處分獲釋職務終止 2.妨礙兵役:永久失格或是職務終止 3.其他:如種族歧視、暴力、性暴力..等引起社會問題之事端, 可施予失格、職務終止、活動、出場、罰金等警告處分 但隨著韓職這幾年,幾乎沒什麼人在犯前兩項,反而是第三項一直出事 2018年,韓職總裁就喊出希望強化Clean Baseball 這也讓他們在那年大幅度修改規章 這是修改後的第151條 https://imgur.com/vaS1DBY
裡面把各種行為寫得非常detail 包括賭博、暴力行為、麻藥、兵役、酒駕、 背信詐欺、運動藥檢、不履行職務、與觀眾發生不禮貌行為...等 也才會有酒駕項目中的第7項規定,三次酒駕者,禁賽三年 當時韓國一些媒體也沒搞清楚此事,所以臆測姜會被禁賽三年 但實際上,姜的經紀人兼委任律師剛好是以前球員工會出來的 這些條款他比誰還清楚,所以在進入賞罰委員會時,球員委任方在打辯護就很有利 我們再來細看這個151條的酒駕條款裡面有什麼 1.單純酒駕被抓,禁賽50廠,罰金300萬韓元,社會勞動80小時 2.拒絕酒測:禁賽70廠,罰金500萬韓元,社會勞動120小時 3.酒駕引起事故:禁賽90場,罰金500萬韓元,社會勞動180小時 4.酒駕造成人身傷損:禁賽120場,罰金1000萬韓元,社會勞動240小時 5.1-4項可併科處分 6.二次酒駕:比照1-4項,加重處分 7.三次酒駕:3年以上有期失格 8.其他:職務終止 這規章修改之後,也影響到大牌球員在2019年後,無法再被輕輕放下 像是最知名的就是三星獅的臉-朴漢伊 這位生涯幾乎快要可以跟著球衣背號永久引退的一代名將 在去年球季中間,酒駕還帶著小孩去上課被警察臨檢抓到 立刻當天傍晚就發出引退聲明,40歲抱憾褪下球衣 畢竟酒駕這幾年的確幾乎進入整個社會零容忍的狀態 所以姜正浩雖然找了金牌律師幫他在法理上躲過三年處分 但至今對於整個韓國球界跟韓國輿論來說,都還在罵這件事情ing..... (這也多少跟他的金牌律師剛好選在接案前離開工會有關,避免把工會拖下水....) 好 那麼我們來看一下 郭Rod的案例該怎麼檢視 剛好手上有看到聯盟某個資料,把"酒"當關鍵字丟下去查 只看到幾段搔不到癢的文字 也讓大家一起笑一笑這聯盟連規章到底在幹啥吃的 https://imgur.com/htFJfL3
https://imgur.com/mfHNhBD
聯盟只管比賽有沒有喝啦!!! 好,那我們再來擴大搜索範圍,來用"不正行為"來搜索一下規章 https://imgur.com/AJREt0U
哇靠 規章主文裡面竟然沒有 是要到附錄才有?? 附錄的第5條大家可以看一下 非常籠統 『賭博、鬥毆、酗酒、或其他影響職業棒球形象之不正行為』 罰款1至10萬元、禁賽1至10場 如有犯罪、重大違紀,得加重處罰 偉大的中職會長跟秘書長 請問規章到底何時要處理?? 上次比賽球的部分,規章連篇幅都沒有(韓職有!) 中職規章總字數只有美日韓一半有找 需要再來檢視檢視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6.76.17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_baseball/M.1592124380.A.3AF.html
文章代碼(AID): #1UvUFSEl (K_baseb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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