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裕隆、東森衝突 李學林、蕭元昶各處以쐠…

看板KidsDragons作者 (明明)時間18年前 (2007/01/24 23:5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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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台運動報 2007-01-24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124/13/9qrf.html SBL於21日晚間發生裕隆李學林與東森蕭元昶肢體衝突事件,24日召開技術委員審判委員 會議決議,對雙方球員處以嚴正警告及罰款一萬元,不給予禁賽處份。出席會議的兩隊教 練李雲光、邱大宗均表示接受此一懲處,並將建議SBL委員會盡速開會修訂更完善之管理 辦法,為SBL建立更完整的制度規範。 本會議由SBL執行副秘書長王人生親自主持,會議中經全體出席委員及雙方教練共同觀看 比賽錄影帶後,確定衝突發生於該場比賽第三節終了前裕隆李學林上籃,與東森蕭元昶發 生肢體碰撞,雙方均倒地跌落場外,過程中兩人均有身體接觸,李學林起身時順勢起腳碰 觸蕭元昶,蕭元昶即以坐姿揮拳,此時執法裁判立即介入制止,分隔兩隊球員避免衝突過 大,並依雙方球員肢體動作過當,判處李學林、蕭元昶奪權犯規驅逐出場,衝突發生時衝 進場內的裕隆球員周泓諭亦遭驅逐出場。 會議中出席委員與兩隊教練經過充分討論及反覆檢視比賽畫面,均認為兩名球員屬於比賽 進行中肢體動作過當,並不構成互毆條件,並經裁判宣判奪權犯規驅逐出場,恢復比賽進 行,會中對於裁判明快處置及雙方隊職員克制所屬球員未將事端擴大,均給予高度肯定。 依據SBL球團暨裁判管理辦法現行條文,對於肢體過當行為並無合適之相關罰則,經與出 席委員及兩隊教練交換意見後,決議給予兩名球員嚴正警告一次,如有再犯將處以禁賽兩 場之處份,另處以新台幣一萬元之罰款,雙方將於周五晚間球隊出賽時公開道歉,為此一 衝突正式畫下句點。 另針對現行管理辦法不足之處,雙方球隊代表及出席委員均強烈建議SBL委員會應盡速召 開會議,對於目前規範缺失的部分,修訂更佳完善之管理辦法,建立完整制度,明定各項 規範及罰則,避免衝突事件再度發生,有助於SBL往後更健全之發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176.72
文章代碼(AID): #15ju2YNp (KidsDrag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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