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 Larry Coon's FAQ 1~5

看板Lakers (洛杉磯 湖人)作者 (我要讓自己變更強)時間21年前 (2003/09/27 04:26),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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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ileyYang 大編譯 from http://members.cox.net/lmcoon/salarycap.htm ) 1。 什麼是薪資上限 (salary cap)?為什麼要有這個限制? 薪資上限是球隊給予球員合約的總額限制,目的在幫助聯盟各隊 保持具有競爭力的均衡狀況。一但沒有了薪資上限,比較富有的 球隊就能夠比其他隊更輕易地出高價來爭取好的自由球員加盟。 若球隊必須在薪水總支出 (payroll)未超過薪資上限的情況下, 才能夠簽下自由球員,這樣一來富有的球隊也必須跟聯盟中的其 他球隊在同一個薪資水平之下進行公平的競爭。 證據會說話:在 NBA 01-02的球季中,球隊薪水總支出和例行賽 勝場數之間的相關係數是 0.13,換句話說,payroll和勝場數間 在統計上幾乎沒有相關性。 2。 什麼是軟上限 (soft cap)?跟硬上限 (hard cap)有什麼不同? NBA採行的是哪一種上限? NBA 所採行的是軟上限。硬上限制度是指球隊沒有任何理由可以 超過規定的總額,但 NBA所用的軟上限制度允許各隊在某些情況 下利用例外條款來超過薪資上限。事實上,很少有球隊的薪資總 額會低於薪資上限所規定的總額。 3。 那為什麼要有軟上限制度呢? 沒有人會想看到當一個球員在同一支球隊打了數年,也深得球迷 喜愛,和球隊彼此都想要留在原隊時,但球員最後卻因為球隊沒 辦法支付他一張夠大的合約而必須離開的情形。所以這些例外條 款就提供了一個在類似情況下可以超越薪資上限的管道。說簡單 點,軟上限制度的立意是為了讓球員能待在原隊,進而得以提升 球技水準的方式。 4。 什麼是 CBA (Collective Bargaining Agreement)? CBA是指球員工會和聯盟共同制定、共同遵守的合約。CBA中為許 多細節做了定義,包含了薪資上限,如何制定的過程﹔最高薪和 最低薪的規定,交易條例,選秀會的進行方式,以及一百多條的 其他大大小小需要明確定義的事情,都可以在這裡找得到。 此外,CBA也正是 NBA當局避免違反托拉斯法的法寶。許多NBA的 運作方式 (薪資上限,選秀等等)若不是因為 CBA 是由勞資的集 體談判而成,則可能會觸犯了雪曼反托拉斯法 (Sherman act)。 5。 現在的 CBA已實施多久?它將會用到何時?到那時該怎麼辦? 現行的 CBA是在 1999年 1月起實行,是以 98-99 年半個球季的 封館行動為代價後所協議而得。這個現行的 CBA將會一直實行到 03-04 球季結束為止,長達六年。而資方將擁有選擇權(option) ,可決定是否要將目前的協定延長實施一年至 04-05球季結束。 到那個時候,勞資雙方將得再次談判新的協定。 然而球員工會在下列情形發生下具有提早終止 CBA協定的權力: .某些形式的勾結行為 (collusion)。 .NBA 球員平均薪資低於 NFL,NHL,和 MLB。 .某些 CBA中的協議 (provision)被法院判為不合法。 (當此情形發生時,資方亦有此權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3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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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轉錄吧貴公子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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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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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啦 湖人輸球哭哭狗鼻吃屎哈哈哈 強暴犯狗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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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_TA48iW (Lak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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