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聯合] 喬伊又K人 謝承勳反擊
※ [本文轉錄自 Whales 看板]
作者: lidance (卡在最後一篇) 看板: Whales
標題: Re: [聯合] 喬伊又K人 謝承勳反擊
時間: Sat May 29 11:37:35 2004
※ 引述《lidance (卡在最後一篇)》之銘言:
: ※ 引述《reke (無條件交換中信鯨..)》之銘言:
: : 有時候狀況太離譜,也只好來這招
: 對於這種丟來丟去的狀況
: 我是全台灣唯一有進行分析研究的(不是虎爛 是真的)
: 結果沒人來問我哩
要吃過飯才出門
所以我再簡單的講一下好了
對於這種球場上的故意觸身球
上課可以講三堂可能還講不完
我只講結論 中間有省略很多 不代表沒有推論過程
也就是說 你面對兩隊球員的反應
要去評價他們在道德上的正確或錯誤反應
必需回到每一個行動者身上去觀察
也就是問題不只為"中信作的對不對" 或"統一作的對不對"
而是"徐生明作的對不對" "A江作的對不對" "喬伊做的對不對"
"謝長亨作的對不對"等等等
只要在場上跑來跑去的人 在那一瞬間都參與了這個事件
也都進行了道德活動
但要怎麼判斷他們在道德行為上有沒有作錯?
過去的理論 有義務式的 就是以明確的規範來作為行為判斷的基準
因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所以自己不想被觸身球打 就"不應該故意丟人觸身球"
這在棒球場上應該是一個基本律
所以A江應該是被責備的
可是包括獅迷在內 有多少人會認為道德責任集於A江?
我們顯然不是以此來進行我們的道德評價
所以又有理論認為應該觀察A江的目的
A江的目的是什麼?
1.他是看楊東益不爽嗎?
2.或是教練命令他不得不為?
3.或是全隊當時意念一致 都要他砸下去?
對1. 顯然不可能 陽同學並沒惹到任何人
對於2.與3. 如果是教練的命令 A江不得不從 如果他不在這個時刻丟出故意觸身球
他可能被罰錢 被教練討厭 被隊友唾棄
持續發展下去 他可能上場機會也少了 最後成了棄將(當然這是強化的說法)
不論如何
A江可能有以上這些考量 但我們不知道他是不是會真的採用這些考量
也就是目的可能很多端 我們不知道他會採用哪一種目的
所以可以發現在目的性的層面上 仍然不夠完善來解釋或進行道德評價
於是有第三種理論 認為應該採用這樣的態度
"假設評價者是行動者本身 在那個當下會作出怎麼樣的判斷"
如果我是A江 我會怎麼作?
我相信絕大多數的人會選擇投出故意觸身球
因為如果不投 回去會被隊友幹死
而且你打他 統一的人也不見得會罵你
但"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呀 理論上應該是不能丟的
那這種道德衝突要怎麼解決?
於是A江選擇丟腳
為什麼選擇丟腳? 其實答案可以反過來看
如果丟頭呢? 丟手呢? 丟身體呢? 哪一種傷害性大?
於是我們可以看到過去一兩年來出現的故意觸身球例子
劉義傳打鄭小明->屁屁
葉賢文打洽洽->腳後面沒打到
加上現在這例腳的例子 我們已經可以發現 丟腳是觸身球不得不為時的最佳選擇
1.有象徵性意義 雙方扯平了 2.傷害少
所以你看到了昨天這樣的結果
是以對A江而言 沒人會怪他
他在道德爭議的狀況下 做了一個"大家都勉強能接受的選擇"
同樣的檢視方法 可以放在在場的每一個人身上 進行相同的考查
你會發現場上的人基本上而言 都不能說在道德上有錯
每個人都盡可能的維持道德上的平衡
真正在道德上出問題的 是看台上兩邊的球迷
時間有限就談到此
有興趣的朋友 等我相關的課通過預選的考驗(嗚嗚)
大家可以一起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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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球場應該裝冷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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