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網] 代訓選手退伍須知

看板Lions作者 (特命係長....)時間18年前 (2007/04/16 02:47),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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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球團行使保留權: 【一】球團需於代訓選手退伍日前15天,向中華職業棒球聯盟提出選手之「球團保留 宣告單」。 【二】球團未能於該選手退伍日後三個月內,與該選手締結契約者,則喪失與該選 手洽談契約之權利。 【三】該選手如未能順利與球團締結契約者,於該年度年底可參加中華職棒選秀會參 與選秀加盟。 【四】喪失與選手締造契約之球團,於選秀會中不得再次選擇該選手;除非該球員書 面提出願意再度被該球團選拔之承諾,或該球員於選秀會中未被其他球團選走 時,該球團才可再度選擇該球員。 所屬球團行使自主權: 【一】球團未針對該代訓選手行使保留權,使該選手成為自主選手時,在該選手退役 後三個月內,其他球團得自行接觸加盟。 【二】球團未針對該代訓選手行使保留權,使該選手成為自主選手時,隔年度該選手 可自由與所有球團(包含原母隊)洽談契約加盟。 http://www.cpbl.com.tw/board/board.aspx?tab=0 -- 聯盟真是的 這種好東西 連結竟然躲在一個非常不明顯的地方 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201.187

04/17 10:17, , 1F
哈 真的很不明顯XDD 沒點到還跑不出來
04/17 10:17, 1F
文章代碼(AID): #168dCuWL (L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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