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台] 體委會說明補充兵服役原則

看板Lions作者 (凱文周)時間21年前 (2003/11/11 21:1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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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委會說明補充兵服役原則 記者 王承文/報導 針對近來各方關注的棒球亞錦賽役男問題,體委會競技運動處11日指出,依照「國 家競技代表隊服補充兵役辦法」規定,亞錦賽役男可申請服補充兵役,經審查通過後依 情況決定列管3年或5年。 根據規定,凡具備最近一屆奧運、亞運、東亞運、世界正式錦標賽、亞洲正式錦標 賽、世界青年錦標賽及亞洲青年錦標賽之國家代表隊役男,均可以申請服補充兵役,審 查通過後須參加12天軍事訓練,除獲奧運前3名或亞運第一名之役男得解除列管外,其 餘並應依據辦法規定及選手特性實施3年及5年之列管。  在這項辦法中,列管3年的球員,必須在國訓中心接受兩年集訓及考核,第三年則 須配合參加指定賽會,而列管5年的球員,則屬國際級的特優選手,由於國外訓練環境 明顯優於台灣,因此僅需服12天軍事訓練,可參加國外職業聯盟,但須配合國家徵召參 加重大賽事。  至於列管3年與列管5年如何分辨,競技運動處副處長吳龍山指出,未來一旦有疑義 ,將根據辦法召開委員會議確認。以棒球為例,王建民已被列入紐約洋基隊40人名單, 因此適用服12天軍事訓練列管5年的條款。 至於世界杯棒球錦標賽的武昭關與胡金龍,目前尚未達到辦法規定,因此能否適用 於列管5年的條款,仍有待體委會審核。至於其他運動,未來也可以遵照這個方式做為 補充兵役的標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237.195
文章代碼(AID): #_iE54Pd (L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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