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旅外四星 談約水土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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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9.01.23
旅外四星 談約水土不服
張國欽/特稿
從上個月31日選秀會結束至今已22天,包括第1位登上大聯盟的台灣投手曹錦輝在
內,4位旅外回歸球員竟因加盟條件陷入僵局,無人完成簽約。
這4人是曹錦輝、耿伯軒、黃志祥與姜建銘,分別被選入牛、象、熊隊,與過去本
土球員不同之處,在於4人都委由經紀人出面與球團斡旋。
結果談了3周竟沒1人談成,象隊不同意曹錦輝最高300萬元的激勵獎金,已僵住不
想再談。熊隊與耿伯軒因月薪15萬與18萬的3萬元差距互不相讓,姜建銘則因牛隊只開給
他10萬元,還在猶豫簽不簽。
球團認為談不成的原因都是卡了一個「經紀人」,由於經紀人「要求太多」、「太
囉唆」,所以象、熊領隊已放話「不想再跟經紀人談。」
經紀人果真是回歸旅外球員沒能簽約的「梗」?其實不然,經紀人可幫球員向球團
、廠商爭取合理待遇,在自由市場的美國職棒,球團已能接受經紀人代表球員爭取權益的
事實。
反觀中華職棒過去不曾與經紀人談判,不能因4位回歸球員的經紀人幫忙爭取更好
的權益就加以排斥,應當試著「接受」,畢竟中職並未規定:球員不能有經紀人。
然而,經紀人為球員爭取權益雖是其責任,但也需因時空背景、文化環境的差異,
在談判條件與方式上有所變通。以耿伯軒為例,經紀人認為耿胖在國際賽有亮眼表現,月
薪18萬一點也不過分。但熊隊卻因他近兩年受傷沒表現,只開15萬,兩造看法不同,沒有
對或錯。
熊隊堅持的另一理由是,像許文雄打拚多年,才靠去年出色的表現,今年終於晉升
為月薪20萬元級投手。若耿伯軒一回來就拿18萬,怎麼對其他賣力多年的球員交代?且因
這4位旅外球員不算光榮返台,球團給薪的標準也不能說是落井下石。
因此,這4人本季是否能在中職登場?就看經紀人能否接受台灣職棒的文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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