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旅外四星 談約水土不服

看板MLB-TW作者 (Hi AV8D, I am BACK!!!)時間17年前 (2009/01/24 01:4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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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Inc/2007cti-news-Sport-inc/Sport-Content/0,4752,11051202+112009012300298,00.html 中國時報 2009.01.23 旅外四星 談約水土不服 張國欽/特稿  從上個月31日選秀會結束至今已22天,包括第1位登上大聯盟的台灣投手曹錦輝在 內,4位旅外回歸球員竟因加盟條件陷入僵局,無人完成簽約。  這4人是曹錦輝、耿伯軒、黃志祥與姜建銘,分別被選入牛、象、熊隊,與過去本 土球員不同之處,在於4人都委由經紀人出面與球團斡旋。  結果談了3周竟沒1人談成,象隊不同意曹錦輝最高300萬元的激勵獎金,已僵住不 想再談。熊隊與耿伯軒因月薪15萬與18萬的3萬元差距互不相讓,姜建銘則因牛隊只開給 他10萬元,還在猶豫簽不簽。  球團認為談不成的原因都是卡了一個「經紀人」,由於經紀人「要求太多」、「太 囉唆」,所以象、熊領隊已放話「不想再跟經紀人談。」  經紀人果真是回歸旅外球員沒能簽約的「梗」?其實不然,經紀人可幫球員向球團 、廠商爭取合理待遇,在自由市場的美國職棒,球團已能接受經紀人代表球員爭取權益的 事實。  反觀中華職棒過去不曾與經紀人談判,不能因4位回歸球員的經紀人幫忙爭取更好 的權益就加以排斥,應當試著「接受」,畢竟中職並未規定:球員不能有經紀人。  然而,經紀人為球員爭取權益雖是其責任,但也需因時空背景、文化環境的差異, 在談判條件與方式上有所變通。以耿伯軒為例,經紀人認為耿胖在國際賽有亮眼表現,月 薪18萬一點也不過分。但熊隊卻因他近兩年受傷沒表現,只開15萬,兩造看法不同,沒有 對或錯。  熊隊堅持的另一理由是,像許文雄打拚多年,才靠去年出色的表現,今年終於晉升 為月薪20萬元級投手。若耿伯軒一回來就拿18萬,怎麼對其他賣力多年的球員交代?且因 這4位旅外球員不算光榮返台,球團給薪的標準也不能說是落井下石。  因此,這4人本季是否能在中職登場?就看經紀人能否接受台灣職棒的文化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239.68.249
文章代碼(AID): #19UW78qS (ML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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