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水桶

看板MLB (美國職棒/大聯盟)作者 (除此之外)時間11年前 (2013/02/15 21:18),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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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omura (虎斑街貓˙饅頭喵)》之銘言: : 根據來信檢舉 : 文章代碼(AID): #1H7AmFeK : ●66243 + 2/14 KBeckinsale □ [討論] 大師兄有進MLB的實力嗎 .MLB板 : *原文已被刪除,但Allpost板仍有紀錄 : 噓 WadeMiley:回棒球板吧 林智勝這種廢物也想上大聯盟? 02/14 18:02 : 3.攻擊、詛咒、侮辱聯盟、球隊或球員、Owner、GM、Coach : WadeMiley →15-day DL : 林雖非大聯盟球員,板眾仍應予以基本尊重,不該出言不遜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14.24.216.20 : → ca1123:goopa版主認為版規三以大聯盟為主,是不是該統一一下呢? 02/15 12:45 這幾天忙著過節跟喝春酒,沒時間上來發公告,辛苦喵板主了。 這篇公告如果由我來發的話,我應該是不會引用板規3,而是引用站規5之(b)項加以水桶。 這邊我跟喵板主的見解可能有小小的不同,但水桶的處分是一樣的。 我認為板規3應以MLB球隊或球員、Owner、GM、Coach為主,違反者引用板規3加以水桶。 但不以此為限,但如有新增限制應明文列於板規之後再執行。 比如說我去年剛上任不久,7/31就有人攻擊某主播,當時我發現板規2攻擊板友跟板規3 都不適用,這時我是引用根據站規所制定的舊版板規發出了一個水桶。 #1G5sHR_C 但後來我發現引用舊版板規並不是很合適,所以之後如果有不適用於板規2或板規3者 我是引用站規5(b)項的精神以板主裁量權判罰,就是怕有人拿板規3來說事。 我之所以不傾向直接擴大板規3適用範圍主要原因在於:板規3的判罰包括了許多網路上特別 是BBS上常用的酸文用語。 如果是MLB群組有相關的如破襪、養雞、雞雞、...etc,帶有歧視字眼 板主群可以很快很明確的認定判罰... 但之前有人檢舉說使用爪爪酸到了象隊違反板規3,要求我引用板規3發出警告或水桶。 但我並不認同,畢竟這裡是MLB群組而非中職群組,我不願意就一個在網路上都未必人盡 皆知的用法擴大執法範圍,要不然無限擴大的話,板主群不是還得去了解各大板面包含八 卦板西斯板常用的酸人的梗跟網路術語,這太消耗版主群的精神跟時間了。 所以對於一些不是很直觀我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用法,字面看不出明顯貶意的推文 我都是以板規1中的無意義推文認定之。 如果一個使用者只推一次則不罰,如果一直跳針就會以板規1中"多次無意義推文"這項 來判罰。 至於罵非MLB群組相關的球員"廢物",或是說"希望某主播可以生個病放個假明年再回來" 之類的狀況,我想應該也很好認定,直接以板主裁量權引用站規加以判罰即可。 -- 當然引用站規其實是需要很謹慎的,最好還是直接增訂一條板規,規範超出版規2跟板規3 的人身攻擊情況,這點我會再跟喵板主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3.68.55

02/15 21:38, , 1F
ok~找個時間討論一下吧 XD
02/15 21:38, 1F

02/15 22:56, , 2F
兩位版大加油
02/15 22:56, 2F
文章代碼(AID): #1H7ZMctG (MLB)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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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11年前, 02/15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07 之 274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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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前, 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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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H7ZMctG (ML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