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有梅毒 愛秋雄"事件後續
在愛人身上亂刺青,還不止一樁。離婚的莊姓女子被同居男友阿雄在雙腿內側及胸
部刺青,斗大的「有梅毒」、「愛秋雄」及「我愛秋雄」等字眼,讓別的男人不敢接近
她。鼻樑多次斷裂的莊女昨向警方申請家暴保護,被安置到庇護中心。
卅九歲的莊姓女子,四月七日因鼻樑斷裂到屏東市人愛醫院求診,到昨天共有十三
次的就診紀錄,院長吳建民發現她身上有多處刀傷舊疤痕,詢問之下,莊女進一步表示
身上有許多不雅的刺青,希望醫院能幫忙除去,好讓她回澎湖重新做人。
經醫院深入了解莊女多次被同居男友阿雄打傷,鼻樑斷裂四次(有兩次自己撞傷)
,身體上還刺「有梅毒」等字,經徵得莊女同意,向屏東警分局通報家暴案件。
莊女向警方表示,廿年前她嫁到高雄,育有兩名小孩,小男孩六歲、女兒則已十八
歲,在六、七年前離婚後,就帶著兩名小孩回澎湖居住,在經濟壓力下,只好到酒店工
作。
在酒店上班時,莊女認識做電纜外包工作的阿雄,兩人談話投緣,阿雄又隱瞞已有妻
室,甜言蜜語到家裡提親,並說要帶她到台北過好生活。
莊女被愛沖昏頭,將兩個孩子留在娘家,跟著阿雄到台北同居二、三年,沒想到醋勁
很強的阿雄,只要聽到男生打電話給她,就拳打腳踢,還以刀子割傷她手腕、背部、胸部及大腿廿多處成傷。莊女表示,去年農曆過年後,兩人喝醉酒,因她有吃安眠藥的習慣,在昏睡的時候,被阿雄以針及墨汁,在右大腿刺上「有梅毒」、左大腿刺「愛秋雄」,胸部刺「我愛秋雄」,事後阿雄表示因為太愛她了,刺青是為了不讓別的男人搶走她,使得莊女在愛恨交錯中,仍繼續跟阿雄同居生活。
警方發現她有精神異常狀況,但身體確實有被毆打成傷及不雅刺青的情形,下午通報
家暴中心協助處理,發現莊女在台北曾經申請過保護令,但文件已經遺失。
家暴中心經查,莊女領有中度精神殘障手冊,且事情曝光後,怕她的同居男友情緒反
彈又對她不利,家暴中心立即將她安置到庇護中心,警方認為莊女暫時沒有立即性安全顧
慮,已向法院提出申請一般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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