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想請教一個法律問題
共 4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FANTERRY (SMNKEVKM)時間21年前 (2004/10/31 07:44),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我小學的時候學空手道時. 也有聽我們教練說他的拳頭要去警察局報備耶. 如果我沒記錯. 他那時候是說升了黑帶以後都要去報備. 但是現在看起來. 好像也沒這麼嚴重吧. 另外問一下. 我記得收藏開鋒刀劍好像要有收藏家的證件. 大家知不知道怎麼申請呀.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usteat (小玉)時間21年前 (2004/10/30 21:44),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這可能是日本的法律跟我們的差異吧. 我國現行法都是看被害人受傷的程度 不看攻擊方法的. 不過在古早的唐律中. 確實是有將傷人分為. 1.空手. 2.器物. 3.兵器. 科以不一樣的刑罰. 也許日本有採這種分法.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74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evonch (sunny)時間21年前 (2004/10/27 22:56),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我想可能出自於判決吧!. 因為我好像也曾聽過.....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33.44.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gworld (Solid)時間21年前 (2004/10/25 16:34),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記得有廳到一條法律是說. 二段以上與人打架視同持械傷害(記不太清楚,好像是這樣說). 請問是出自第幾條法律. 先拜謝回答m(_ _)m.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8.234.49.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