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困擾我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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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8(8推 0噓 27→)留言3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agayealo (普通搞笑)時間13年前 (2012/09/13 17:0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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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發生行車糾紛. 依照目前動不動就有人拿球棒下來"恐嚇"的發生率. 對方先"恐嚇",可是我先"動手". 那罪責到底怎麼算?. 我可以主張因為對方不停恐嚇而且手持凶器威脅. 而率先採取自保行為嗎?. 主張因為過於害怕,不小心打傷對方(搞不好還要賠錢..)等等. 有腦子的都知道. 對方真的拿武器,你空
(還有179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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