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MOTOGP賽例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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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委員會(主管機關FIM、主辦單位Dorna、車廠協會MSMA與車隊協會IRTA)
在瓦倫西亞站召開會議,會後公佈一部份已達成共識的內容,
後續細節將會在12月的會議中討論後再行公佈。
以下賽例公佈後立即生效:
1. 賽季的定義改從前一年的最後一站結束後隔天算起,
(也就是說,2013賽季從瓦倫西亞站結束後隔天(11/12)開始算)
目前所有簽約的車手與車隊,合約將立刻配合更改。
2. 比賽半途中斷時,重新起跑若有車手被罰從PIT起跑,
則改以從最後一位起跑代替。
3. 取消年終站賽後(11月到12月)給菜鳥選手參加三天測試的權利。
4. 在PIT區超速罰金由70歐元(約台幣2600元)提升至150歐元(約台幣5500元),
但在同一站再犯的罰金從370歐元(約台幣13700元)改成同樣150歐元。
以下MOTOGP級別技術規則2014年起實施:
1. 車廠協會MSMA成員(目前有本田、山葉、杜卡迪)提供的原廠賽車最多四台,
ECU用大會提供的,但軟體可用自家與協力廠商開發之產品。
其他賽車(CRT)則必須使用大會指定廠商提供的ECU與軟體。
2. 油箱容量:原廠賽車最大20公升,其他賽車(CRT)最大24公升。
3. 引擎配額:原廠賽車單季每車手最多5具,
若是首季以原廠賽車參賽的車廠,放寬到每季每車手9具,
其他賽車(CRT)每季每車手最多12具。
4. 引擎規格:整季使用的引擎必須維持相同結構與規格,
引擎的缸徑與衝程等相關技術規定自2013到2015都維持不變。
以下Moto2級別技術規則立即實施:
連人帶車總重調整為不得低於215公斤,車手的部份包括護具(頭盔、皮衣等),
賽車的部份包含比賽加裝部件(例如車上攝影機),
車隊為滿足規定,必要時可用額外壓艙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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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2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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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改一下敘述
※ 編輯: mapilot 來自: 140.113.22.201 (11/12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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