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The Power Man──NBA「GM」評鑑錄(文大培部落格)
有些東西實在錯得有點離譜。
※ 引述《loh (loh)》之銘言:
: 特是這幾年NBA為了壓低成本,有所謂「薪資上限」的規定,除了限制財大氣粗的球團
: 不能像MLB紐約洋基隊一樣花錢如流水,對小市場球隊一樣有節制的作用。而且這些年來
: NBA的老闆除了尼克隊老闆(麥迪遜花園廣場集團)或是庫班(Mark Cuban)、艾倫(Paul
: Allen)等科技新貴,不在乎花一毛錢還要倒貼一毛錢的「豪華稅」外,其餘球隊的GM
: 在薪資上限與球員薪資不斷上揚間折衝,完成「既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的任務,
: 絕非一件易事。
NBA從什麼時候開始有薪資上限的? 根本不是這幾年為了壓低成本才有所謂薪資上
限的規定。從NBA誕生的第一年,還在草創時期,大家還在共體時艱的年代,NBA就有
salary cap。另外,salary cap存在的目的不該用壓低成本這四個籠統的字來簡化。
壓低成本? 誰的成本? 所有老闆經營球隊的成本? 還是小球隊簽球員的成本?
與其說salary cap是成本考量,不如說是為了平衡大小市場球隊的財務差距而設
計的制度。更重要的是,要是salary cap主要的目的是為了壓低球員的薪資,而不是
為了維持聯盟的競爭均衡,那麼這種老闆們利用獨佔地位勾結的行為,早就在
anti-trust上被告倒了。幸好文大培只是個球評,不是NBA執行長,不然公開發言表示
salary cap是為了控制成本的言論大概會被David Folk或是Arn Tellum這種super agent
節錄為呈堂證供來攻擊這個制度。
http://members.cox.net/lmcoon/salarycap.htm#9
: 不過,能幹上GM,身旁更有一群專業人士協助,大多數NBA的GM在這項表現上都蠻精彩的。
: 以2004-005年球季為例,雖然說最後結算公布出來的薪資上限是4387萬美元,但有一則
: 附加條款是如果各隊為了簽下自己原有的自由球員,薪資可不計在內,這樣三下五除二,
: 整個NBA大概只有紐約尼克、達拉斯小牛與波特蘭拓荒者要繳交豪華稅。
首先,我要為拓荒者感到不值。翻開月曆,今年是2006年了,還在拿去年的資料
會不會舊了點。拓荒者把團隊薪資從04-05球季的$83.67M降到了05-06球季的$59.96M
,一下子從payroll榜的第三名降到16名,結果還要被提出來糗。你是GM,你會不會覺
得悶?
再來,什麼叫三下五除二? 這個成語我不太懂,是寫作文的人用來交帶自己不懂
但是又想講的東西用的嗎? 上面引的這一段根本就含糊不清,我懷疑文先生寫文章的
時候還是含著講球時的那顆魯蛋。
我先假設文先生講的那傳說中的附加條款是所謂的bird exceptions。因為CBA裡
頭可以用來簽原隊自由球員的條款有好幾個。再來,當球季的薪資上現不是"最後結算
公佈的",而是球季開始前,在July Moratorium期間公佈的。用常識來判斷,要是July
Moratorium已經過了,球隊可以跟球員簽約了,這時候要是球隊不知道薪資上限是多少
,約怎麼談阿?
前面那個我們當他是筆誤好了,那請問什麼叫做薪資可不計在內? 不計在什麼內?
是團隊薪資嗎? 還是不計在計算豪華稅額的基礎中呢? 難道,球隊只要用這個不知名
的特別條款簽本隊FA,這張合約就不用被課豪華稅嗎? 還是經過什麼神秘的三下五除
二就只有那三個豪門球隊要付luxury tax嗎?
球隊可以不用付豪華稅,只有兩個情況,一個是球隊的團隊薪資不超過當年的豪
華稅開徵基準,另一個就是雖然團隊薪資爆表,但是整個聯盟的薪資福利支出不超過
聯盟總合的豪華稅開徵基準,也就是所有原本應繳豪華稅的球隊都不用繳。再來,04
-05球季的開徵基礎在哪裡? 大概是$55M~$60M之間。團隊薪資超過$60M的球隊一共有
13支,就算是超過$70M的球隊都還有五支,除了前述三豪門,還有76人跟灰狼兩隊。
這些球隊或多或少都付了豪華稅,什麼叫三下五除二,只有三隊買單呢?
文先生寫這麼多跟薪資制度有關的東西,為的大概就是介紹GM控制預算的這個工
作。要思考這個問題,切入的角度不應該侷限在誰花的錢少,卻能贏球。相反的,有
些花大錢卻同樣成功的球隊也應該要給他們應得的credit。公司家大業大,預算自然
多。今天指著張忠謀的鼻子說你的EPS為什麼比不過宏達,每年公司開銷這麼大,你是
敗家子,會不會很可笑? 會不會很外行? 手上銀彈豐厚,有好野人的玩法。窮人也有
窮人的競爭之道。要求有錢的球隊削足適履,有什麼意義呢?
文先生提到的尼克跟小牛兩隊就是很好的對比。兩支球隊同樣是payroll可以登天
的等級,可是競爭力卻天差地遠。Don Nelson面前就有一本大本的支票簿,所以他替
Cuban打造出了一支連續多年有競爭力的球隊(而且還不像他們德州某芳鄰是因為某一
年恰好戰績差,恰好選到某D姓球星...XD)。有這樣的GM,為什麼不該得到他應有的讚
許? 怪他花太多錢嗎? 為什麼不乾脆怪Cuban給他太多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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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多謝指正....
※ 編輯: vegas 來自: 61.229.46.65 (03/19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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