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達成65場門檻 Wembanyama反問:出賽

看板NBA (美國籃球)作者 (解癮了)時間1小時前 (2026/04/12 21:1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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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nionandy (Kayou)》之銘言: : ※ 引述《YesBros (OldGameLover)》之銘言: : : 目前各界對於65場限制的意見在於, 只看場次並不公平 : : 出賽多的不代表他很操, 出賽少的不代表他很涼 : 你根本搞錯重點 : 為什麼出場數是跟年度獎項掛勾 : 因為本質是要那些有本事爭取年度獎項的聯盟門面上場打球 : 別讓進場的觀眾動不動就看不到那些球星 : 明明沒病沒痛卻穿著西裝坐在板凳 : 跟什麼操不操涼不涼沒有半點關係 : 而是一個強制要求他們上場亮相的制約 : 年度獎項可能跟薪資上限掛勾 : 可能對個人爭取歷史榮譽有所影響 : 沒有真正會影響到那些球星的利益 : 你設個寬鬆到不行的條件要怎麼讓那些人乖乖上場 : 更何況現在只要求8成出賽率 每場才20分鐘 : 還有條件減少場數 : 至於什麼姆斯連三年出場數只有50場上下還佔前三隊的位置反而是延伸討論了 我認同透過手段讓球星盡量上場是合理的, 但是用場數和年度獎項掛勾太過暴力, 而且也不一定能達到目標效果。 看今年77、斑馬、Jokic或CC這些在65場邊緣掙扎的MVP候補, 是因為偷懶不想打球才在這掙扎嗎? 不是啊,反而是因為能上場時用力打, 繳出好表現,卻因為真的受傷而達不到規定場次。 這樣到底是誰受到懲罰? 他們認真打球,在有限出賽場次繳出亮眼表現。 不但不被認可,還被偷懶不打球的人拖累。 這樣真的有鼓勵球星好好出賽嗎? 再來聯盟所期待的杜絕「傷病管理」。 今天有一個沒事就休息不打球的球星, 還拿到年度獎項和高薪,關其他球員屁事? 評分的是評審,給錢的是老闆, 有爭議卻要懲罰其他球員,哪裡合理了? 有人不乖乖打球,就懲罰球員和球團啊。 不合理休就罰錢,罰多了就禁賽, 或這時再跟年度獎項掛勾。 才更能去把那些過度傷病管理的人抓出來。 話說回來, 爭取年度獎項和歷史榮譽的人 卻用出賽場次規範他們這其實也很矛盾。 減少季賽場次常見的反對理由, 就是不利於累積歷史紀錄。 想要歷史榮譽自然就會想多出賽, 不在意歷史榮譽那用出場次數限制就沒有意義。 阿如果有人偷懶不出賽又在意歷史榮譽...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AI220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155.2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BA/M.1775999823.A.7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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