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NBAGM ]
討論串[問題] 選秀制度一問
共 7 篇文章
內容預覽:
※ [本文轉錄自 NBA 看板]. 作者: pnLin (只能用力祈禱了) 看板: NBA. 標題: [問題] 選秀制度一問. 時間: Tue Nov 4 15:25:12 2003. 假設說有三隊甲、乙、丙三隊,而選秀順位也是照甲乙丙的順序. 而球員有A、B、C. 那麼假設說甲選了A. 但是A不想
(還有360個字)
內容預覽:
在NBA版已經PO過了,再轉貼過來這裡. 按照CBA的規定,今天甲球隊只要在選秀上選擇了A球員,那甲球隊就是到下次選. 秀之前唯一能和A球員談合約的的球隊,其他球隊都不行,這是其一. 不過球員也有選擇不和甲球隊簽約的權利,這是其二,但是還有以下但書:. 甲球隊必須在聯盟規定日子之前向A球員提出Req
(還有491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