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選秀制度一問

看板NBAGM作者 (La Jolla)時間21年前 (2003/11/06 22:34),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7 (看更多)
※ 引述《RumTumTugger (^^)》之銘言: : ※ 引述《pnLin (只能用力祈禱了)》之銘言: : : 作者: pnLin (只能用力祈禱了) 看板: NBA : : 標題: [問題] 選秀制度一問 : : 時間: Tue Nov 4 15:25:12 2003 : : 假設說有三隊甲、乙、丙三隊,而選秀順位也是照甲乙丙的順序 : : 而球員有A、B、C : : 那麼假設說甲選了A : : 但是A不想去甲?那麼怎麼辦? : 這很少見吧 : 再怎麼說也是職業球隊 : 而且去到強隊可能還輪不到菜鳥上場 : 就我以前所看見的 : 可能會在選後就交易 : 或是還沒選之前就找好第二順位 : : 又甲A之間如果錢談不攏怎麼辦?(比如說乙可以比甲多出五百萬美元) : : A可以和甲要求500萬,而甲不要之後 : : 和乙簽400萬的合約嗎? : 新秀的價碼都一樣吧 不完全一樣 每個順位有一個價位 好像可以正負15% 年數的話,也會隨著順位不一樣 : 一樣的數目都是簽三年 : : 有人懂嗎?.....能否說明一下下呢? : 請其他大大說說看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227.100
文章代碼(AID): #_gblb3J (NBAGM)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_gblb3J (NBAG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