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選秀制度一問

看板NBAGM作者 (^^)時間21年前 (2003/11/04 23:1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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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nLin (只能用力祈禱了)》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NBA 看板] : 作者: pnLin (只能用力祈禱了) 看板: NBA : 標題: [問題] 選秀制度一問 : 時間: Tue Nov 4 15:25:12 2003 : 假設說有三隊甲、乙、丙三隊,而選秀順位也是照甲乙丙的順序 : 而球員有A、B、C : 那麼假設說甲選了A : 但是A不想去甲?那麼怎麼辦? 這很少見吧 再怎麼說也是職業球隊 而且去到強隊可能還輪不到菜鳥上場 就我以前所看見的 可能會在選後就交易 或是還沒選之前就找好第二順位 : 又甲A之間如果錢談不攏怎麼辦?(比如說乙可以比甲多出五百萬美元) : A可以和甲要求500萬,而甲不要之後 : 和乙簽400萬的合約嗎? 新秀的價碼都一樣吧 一樣的數目都是簽三年 : 有人懂嗎?.....能否說明一下下呢? 請其他大大說說看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1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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