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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交易規則的運用:交易大限前的數筆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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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是將這兩天的交易來拿套進上面的交易規則裡面,. 補足前面文章實例不夠的缺失。. ------------------------------------------------------------------------------. 國王-七六人. 國王送出. Webber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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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部份 我看了交易規則 似乎沒提到TE 不過我想了一下 應該是有TE. 因為出去的薪資比進來的薪資多 且只出去一名球員 所以應該是有. 但是我想請問 七六人沒送任何選秀權. 若這真的可以視為兩個獨立的交易. 不就成了 "超過薪資上限的七六人無條件接收一名最低薪球員?". 印象中似乎從來沒有人這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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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先知道,在同一筆交易中,對兩隊來說,可以分別以不同的方式來看待。. 交易成立的條件在於,對兩隊「分別」來說都是「符合規則」的交易,. 那麼就可以成立。. 因此我在說明時都是把該筆交易分成「對A隊來說…」與「對B隊來說…」,. 這是想分別幫兩隊找出最有利、且分別都符合規則的方式。. 因為對聯盟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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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可以回文討論呀。. 我應該這麼說:. 現實生活沒見過一換○(連現金、選秀權也沒有)的交易,. 但是在一筆多人交易中,可以為了要符合規則而出現一換○的情形。. 請看:http://members.cox.net/lmcoon/salarycap.htm#68. Coon舉了一個例子,我把那段拿下來
(還有973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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