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
體育區
即時熱門文章
24小時內熱門文章
最新文章
熱門看板
看板列表
我的收藏
最近瀏覽
批踢踢 PTT 搜尋引擎
看板
[
NBAGM
]
討論串
關於 TE(不能合併使用的規則)
共 2 篇文章
排序:
最舊先
|
最新先
|
留言數
|
推文總分
內容預覽:
開啟
|
關閉
|
只限未讀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1
關於 TE(不能合併使用的規則)
推噓
2
(2推
0噓 0→
)
留言
2則,0人
參與
,
最新
作者
LY0TARD
(Rosa Parks, 1913-2005)
時間
19年前
發表
(2005/11/22 20:51)
,
編輯
資訊
1篇文章回應此文
1
內文有0個圖片
image
0
內文有0個連結
link
0
內容預覽:
哎呀呀呀,太久沒有拿起相關規則來研究,結果就是容易犯下通常性. 的直觀錯誤。. 更正前言,在一對一的交易中,11M + TE => 18M 是不合法的交易內容。. 作為非同步交易, TE 是用來補完前面那樁交易的餘額,所以他不能. 夠拿去更另外一名球員包裹套用APE來換一個更貴的球員, 所以上述.
#2
Re: 關於 TE(不能合併使用的規則)
推噓
4
(4推
0噓 1→
)
留言
5則,0人
參與
,
最新
作者
vegas
(上山下海飛天盾地)
時間
19年前
發表
(2005/11/22 21:52)
,
編輯
資訊
0篇文章回應此文
0
內文有0個圖片
image
0
內文有0個連結
link
0
內容預覽:
所以說,這種情況會需要找第三隊的加入來把整鈔找開? 或是說把支票變現金?. 比方說A對有$11M球員, 以及$7M的TE,想要搞進T隊一隻$18M的大咖,於是就找上. 擁有$7M而且對T隊有吸引力的球員的K隊。A隊必須利用多方交易,先用TE跟K隊換$7M. 的傢伙,再把換來的$7M球員與原有的$11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