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挺柱女孩見面會 伊梓帆落淚念聲明

看板RakutenGirls作者 (落葉~小楓~*)時間9年前 (2015/09/15 13:49), 9年前編輯推噓11(1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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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合約一事在法律上釋疑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LzwLXiN ] 作者: a00199bcd (落葉~小楓~*)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挺柱女孩見面會 伊梓帆落淚念聲明 時間: Tue Sep 15 12:58:06 2015 說真的 洪陣營有沒有法律專業人才 又或者經紀公司那邊真的都沒人了嗎?? 契約,根本不是只有書面才叫契約 口頭也較契約 你平常跟7-11買一瓶飲料就是一個買賣契約 他有寫書面嗎?? 他就是口頭就成立一個契約了 如果球團跟每個GIRL錄取時有口頭約束,你也同意 這就是契約了阿.... 什麼叫做沒有"簽下"具有法律效力的任何合約 根本玩文字遊戲啊.... 那有沒有答應具有法律效力的口頭雙方合意的合約? 契約,很多形諸文字書面,是為了未來舉證或雙方憑證 但是也有很多基於雙方信賴基礎下,用口頭締結而成的 大部分契約,除了法律特別明文規定要用書面形式外 基本上都不需要寫成書面... 柱柱姊你人才多缺乏阿,這個概念,大概法律系大一就會 你連這種人才都沒有你要選總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184.183.16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42293089.A.B17.html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00199bcd (111.184.183.167), 09/15/2015 13:49:22 ※ 編輯: a00199bcd (111.184.183.167), 09/15/2015 13: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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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民法的ABC沒錯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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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霖老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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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球團不要理這幾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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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這樣啊 他們欺負很多人以為合約就是要白紙黑字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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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民法一開始學就會跟你強調契約只要雙方合意就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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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都知道啦,法律人看的都覺得好笑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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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口頭約定的話,若真鬧上法院也要舉證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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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開除啦冷凍啦,這種小事常常是口頭約定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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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球團才會說 小帆自己是隊長 很清楚公司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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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白紙黑字簽約那球團應該反過來跟三人求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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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公民就有學了 你以為Lamigo是潘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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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個文字遊戲阿XD "伊梓帆"沒跟球團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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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呢~~~我蠻好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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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書面很難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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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證是上法院後要處理的事情 中間履約事實或議定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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牽了勞健保就跑不掉了小資球團沒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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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也都可以當證據 其實也不用想到舉證這麼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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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公證人不然球團的人會說不利球團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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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法官心證啊 這跟我吵有什麼用XD而且現在鬧上法庭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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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萌法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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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在吵啊是你的想法就像沒上過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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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跟上班有什麼關係...在講舉證方式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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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雙方爭執點應該是在利害關係人為證人時,其是否已盡到舉證責任問題 換言之乃為,就算請其他啦啦隊員出面作證上開條款有口頭約定, 惟其他啦啦隊員與球團間具有一定利害關係牽扯,其證言之證明度為何? 是否得以具結保障其陳述真實,以彰證明度致使球團即便無書面契約下 仍可盡上開條款之舉證責任。 但若法院認為雙方具有一定利害關係,且綜合事證下包刮對證人詰問反詰問 證人的證明度被打破的話,球團則有未盡舉證責任之嫌。 綜上所述,即證人之證言,具利害關係下,證明度為何? 但目前實務主流見解為,不可因證人具備一定身分關係即推定該證言不可採信 仍需綜合其他事證,並具體指明該證言不可採之處,方為適法。

09/15 14:43, , 23F
原PO說的我知道 但證明度為何是法官心證決定 在舉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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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14:43, , 24F
劇本已經寫到法院攻防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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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00199bcd (111.184.183.167), 09/15/2015 14:44:02

09/15 14:44, , 25F
時這僅是一種方式 我並沒有說這樣的舉證就能完全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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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在陳述口頭議約有何種舉證方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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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是不會上法院了 因為已經沒什麼可以挽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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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多就是多爭取一份資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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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03:29, , 29F
看別篇有看到有廠商私下找Girl接活動,詢問可否暗示Girl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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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球團啦啦隊?Girl說不行,球團有規定!這樣那個廠商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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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03:29, , 31F
做為證人證明球團和Girl有口頭約定?
09/16 03:29, 31F
文章代碼(AID): #1Lzx5abq (RakutenGir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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