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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傷兵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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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傷球員薪資的 50% 或聯盟平均薪資,兩者取其小。. 必須由聯盟指定的醫生開立證明。. 是以聯盟認定球員受傷的時點為準。 如果球員是在每年 7 月 1. 日到 11 月 30 日這段時間內受傷的,那球隊可以在 45 天內使用這. 個條款找來一個新球員;如果球員是在每年 12 月 1 日到翌年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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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印象中的規則來回一下 有錯的地方請版友們指正. 傷兵條款是讓球隊出現傷兵的時候可以找人來填補陣容的特別條款. 薪資限制是該受傷球員的50% (以我們的情況就是姚明的一半薪水). 需要使用此條款的話要有正式的醫生證明或是球隊醫生證明. 使用限制好像是球隊所有的例外條款加起來(包括此條款)如果低於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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