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臺北縣96年第29屆青少年分齡籃球錦標賽實施計劃

看板STREET_BALL (街頭籃球)作者 (小猴子)時間19年前 (2007/06/18 23:24),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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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 旨:提倡本縣籃球運動、提昇技術水準、培養運動風氣、聯繫各隊球技與球員 之間感情。 二、主辦單位:臺北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臺北縣立板橋體育場、臺北縣體育會籃球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臺北縣體育會、臺北縣警察局少年隊 五、比賽日期:96年7月4日至7月22日止 六、比賽地點:臺北縣板橋體育館【板橋市中正路8號】 七、比賽分組及參加資格:【應攜帶證件如下】 組 別 年齡限制 資格限制 檢驗證件 備 註 少男組少女組 84/09/01~以後出生者 各縣市公私立國小學生 在學證明書 由老師帶隊參 加(以學校為單位) 青少男甲組青少女甲組 81/09/01~以後出生者 各縣市公私立國中學生 學生證 報名表需 蓋學校同意公印由老師帶隊參加(以學校為單位)並為同校 青少男乙組青少女乙組 80/09/01~以後出生者 各縣市公私立國三畢業生 國民身份證 青男組青女組 79/09/01~81/09/01出生者 1、 各縣市公私立高中職學生2、各縣市公私 立專一至專二學生 學生證 報名表需蓋學校同意公印由老師帶隊參加 社會青男組社會青女組 77/09/01以後出生者 各縣市之青少年、青年非學生者 國民身分 證 可自由組隊【跨校者及高三畢業生參加本組】(限24隊) 附註:1.國中學校校隊請參加青少年男、女甲組【以學校為單位】 2.國三畢業生請 參加青少年男、女乙組3.跨校學生及高三畢業生請報名參加社會青年組(限24隊)4.參加球 隊請於比賽前三十分鐘至記錄臺填妥上場球員名單 八、報名: 1.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6月12日(星期二)止 2. 報名地點:臺北縣立板橋體育場【 板橋市漢生東路278號 】 3. 報名方式:(1)請填妥主辦單位印發之報名表,【並繳交報名費壹仟元整】 請至郵局以現金袋掛號郵寄以免有失。 (2)恕不接受傳真報名。 報名費請以掛號郵寄臺北縣立板橋體育場;6月12日(星期二)未收到報名費視同報名不完 整,不予參賽。 (3)因比賽場地受限,大會有權依實際競賽場次的需求,對參賽的隊伍做必要 調整及篩選,參賽隊伍必須配合且不得異議。 4. 報名後應參加所有賽程;若有棄權者報名費不予退還。 九、服裝規定:參賽隊伍比賽時一律穿著整齊服裝比賽。 十、比賽制度:視報名球隊多寡於抽籤時公布【報名三隊(含三隊)以下的那個組不舉行 比賽】。 十一、比賽規則:採用國際學校體育總會ISF籃球規則摘要。 十二、賽程抽籤: 1. 96年6月15日(星期五)下午三時假臺北縣立板橋體育場(板橋市漢生東路278號)簡報 室抽籤,並召開領隊會議。請派員參加,未到單位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不另通知】。 2. 賽程抽籤後,公告在本場一樓公佈欄;也歡迎各隊再以電話方式洽詢。 十三、獎勵:各組視報名隊數多寡取優勝隊伍,頒贈優勝獎盃及成績證明。 十四、申訴: 1. 對運動員資格之申訴應於比賽前向競賽組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2. 比賽中若發現冒名頂替者應立即口頭向裁判或裁判長提出,並於該場比賽結束前補具 正式手續,唯不得藉故要求暫停比賽。 3. 合法之申訴應由領隊或教練簽章以書面提出並付保證金參仟元,申訴成立保證金退還 ,否則,保證金沒收充當做大會經費。 4. 比賽中如有違背運動精神或不正當之行為(冒名頂替、資格不符)或不服從裁判等情 形,經查明屬實者,除取消該運動員比賽資格並宣布該運動員之姓名及所屬單位,其單位 領隊、教練及管理人員應負行政責任,報請主管單位議處。 十五、辦理本項活動工作人員依臺北縣教育專業人員獎勵基準辦理敘獎。 十六、本實施計畫報縣府核准後實施,若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修訂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1.69.21

06/18 23:37, , 1F
過期了?
06/18 23:37, 1F

06/19 00:48, , 2F
沒想到還也有再辦~~~以前國中每年打呢~~
06/19 00:48, 2F

06/25 01:56, , 3F
以前高中打三年 好懷念!!!!
06/25 01:56, 3F
文章代碼(AID): #16TgEkcW (STREET_B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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