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第一步下球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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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從文字解釋來看,是合法啦!. 但是不實用,而且超容易誤判,也超容易操作失敗變成走步(我覺得不太協調囧>)。. 在一般運球過人中,每一次運球中間不會隔太久,要踩兩步實在很忙,除非運球節奏放很慢,或是手腕運用一點小技巧(這時也蠻有可能會被裁判解讀成收球了),其實並不建議,要不就是是在全場快攻的時候,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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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手上代表已經收球,此時左腳為軸心腳,不,你只能再走一步,. 且軸心腳離地後要在著地前將球離手.你同學是誤會了,. 事實上跟本沒有三步上籃這個規則,. 如果真的要說的話,要改成兩步上籃,. 收球(確認軸心腳)到出手最多只有兩步,. 頂多後面那一步可以雙腳著地,. 除非之外就沒有所謂的三步上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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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現在我持球面對一個防守者. 我要下球過他. 以一般慣用右手的人來說. 用右手下球然後從右邊突破. 這時候應該先跨左腳 (假設接到傳球時就已經以右腳為軸心角). 因為照理說左腳跨出去和下球往右邊切的同時左腳可以有護球的作用. (根據喬丹籃球教學影片~). 而且我看NBA很多後衛放單邊切入的時候也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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