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球場經營管理制度

看板Softball (壘球)作者 (wei)時間14年前 (2012/02/17 23:23),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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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均有壘球場,當然會有協會組織成立進入經營 對於場地設施與維護管理上,勢必投入人力、時間與不可或缺的經費 而場地的經營管理上,各縣市地方管理制度不一樣 相對在訂定使用承租場地的價格略有不同 最近在南部發生了幾個例子 其中之一是國營事業單位球場 有心人士很積極的向國營事業主管單位投訴球場使用情形 希望以開放免費使用方式讓民眾無條件自由進出 這個例子很好!!爭取大家的打球場地空間,可是對於其他問題衍生似乎事不關己 例如:使用後的場地整理與維護、長期性的設施保養與修繕、安全性控管等等 這都是一種缺乏考慮在開放後的問題,只顧慮到可以使用一個維護良好的場地 而忘記擁有良好的條件球場背後,維護的苦心!! 相同的條件,縣市政府所屬體育設施所制定的管理使用辦法下,卻沒人會有意見 去投訴呢? 另外一例 承租場地辦理比賽而不聘用該場所屬協會之裁判,個人我也認為這不太合理 但多數球隊一開始的默默接受到最後的合理化認可,已成為一種租借場地制度中的 潛規則 可是當現有經營的協會接受非所屬協會裁判團隊進入該球場執法,對於非球場內的 空間與設備(球場辦公室與整理場地器具)不便在非所屬協會下團隊提供服務,反之 被責怪是一種刁難的行為。相同的問題亦可請求承接的裁判團隊提供與處理,不是也能 解決嗎? 辦公空間與器具本所屬經營協會擁有,在避免有損壞或遺失情況下,事先告知承租比賽 單位難到不合理嗎?要像某些協會以威脅不用協會裡的裁判只開放借球場部分,壘包、投手板通通都要撤出球場。要借就自己生壘包跟其他必要器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7.183.24

02/18 00:24, , 1F
高雄有體育用品店跟協會有關係!這樣感覺有勾結的情形!
02/18 00:24, 1F

02/18 00:38, , 2F
大推拉~!!!
02/18 00:38, 2F

02/18 10:29, , 3F
這種還很正常!!綁太多不合理的限制就是一種刁難!!
02/18 10:29, 3F

02/18 12:18, , 4F
1F說的體育用品店.也是出了蠻多錢才標得經營權..
02/18 12:18, 4F
文章代碼(AID): #1FFd3ZsL (Softb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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