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其他] 台灣慢壘地方規則修改意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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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0(10推 0噓 14→)留言2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Xepher (La)時間14年前 (2011/09/17 15:1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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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覺得壘球要不要限高一直有個想法. 我舉個例子好了. 一個足球比賽 因為有職業級的球員. 所以很容易射門得分 所以這個足球聯盟. 就規定 我把足球門變成手球門. 讓這些職業級選手 比較難射進球門. 我們的國家壘球規則 不限高 就等於是 把足球門變手球門. 然後 使得更難打 更不容易失分. 但是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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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3→)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rad618 (地下鐵..)時間14年前 (2011/09/17 14:3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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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其實打球的這些日子. 常常看到一個狀況. 就是一支球隊比賽當天可能剛好來11個. 排order的人如果排10個下場1個預備. 那預備那個參與的機會就比較少. 如果11個全排下去又怕出狀況時無人可替換. 如果以後的規則是. 當排11名球員(含EP)下場且無預備球員時. 如場上發生狀況導致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ai1457 (斑馬)時間14年前 (2011/09/17 13:2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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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點我覺得OK,平常在判比賽的時候常常看到領先的球隊會因為時間快到了就使用拖延時間戰術,打滿七局而且有提前結束制是個不錯的建議。但我傾向3局15分、4局10分、5局7分的提前結束制。. 同意。. 不同意取消。因為我不想要有人被抬上救護車送醫.....畢竟慢壘運動不像棒球捕手有護具可以比較耐得住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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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3(13推 0噓 25→)留言3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onkeyken (KEN)時間14年前 (2011/09/15 21:2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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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持原有提前制度,換個角度想,裁判站久了也會累(如果裁判費夠多的話). 舉辦比賽的人也會很麻煩,現在大部分的場地都是有出錢領養,時間很難喬定. 打太久會耽誤到賽程,場地又難以長時間租用. 萬一參賽隊伍有外地球隊,不就....等到瘋掉,甚至有可能多花錢住宿. 2.這個是基本的吧!! 萬一投手投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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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5推 0噓 7→)留言1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ksm (肉腳株式會社)時間14年前 (2011/09/15 20:4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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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推文比較容易被打斷 所以我直接回文比較快單就都打滿七局,且完全都沒有提前結束的話,比賽時間約在50分-90分左右. 那請問平手時如何處理?. 那假設預賽有和局,決賽沒有,是不是會影響到下場開始的時間?. 再者,如果沒有時間限制,投手三振內野洗個球,接殺、封殺內野洗個球. 兩隊攻守交換時拖一下,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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