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盧彥勳放棄出場費 提改革3訴求
盧彥勳放棄出場費 提改革3訴求
葉基/台北報導
台灣網球選手盧彥勳的經紀人「卡神」楊蕙如,昨天放棄盧彥勳參加台維斯盃網賽 1
萬美元出場費的訴求,改提要求網協尊重球員肖像權等3大訴求,只要網協秘書長 謝
士文簽名同意,盧彥勳將參加台維斯盃,此舉等於給網協,也給自己下台階,謝士文
簽名同意盧彥勳的訴求。
盧彥勳對網協的3大訴求包括 :尊重球員肖像權、網協應依照體委會「挑戰2008黃金
計劃」實施綱要的規定,與教練、選手共同訂定培訓計劃,最後,網協應積極協助選
手爭取廠商贊助選手參加重大國際賽,扮演溝通協調角色,為網球運動營造優良環境
,此一訴求也是球員最不滿的項目。
據楊蕙如提供的數據,盧彥勳近4年參加台維斯盃,從國際網總ITF與比賽贊助商拿到
總計約101 萬元獎金,不過網協今年並未尋得贊助商與電視轉播權利金,今年台維斯
盃國內參賽選手的獎金收入比去年少,造成楊蕙如為盧彥勳 提出出場費1萬美元訴求
,否則盧彥勳將拒絕出賽。
盧彥勳項莊舞劍,意在沛公,他提出出場費要求,主要目標是在反應網協的不誠信與
不合理 ,「我提出1萬美元出場費的訴求,重點不在金錢,我要的是網協對選手的尊
重,」盧彥勳說:「網協應尊重選手,為選手謀取更好的競賽環境與條件,而非處處
打壓選手,向媒體放出不實言論醜化選手。」
「卡神」為盧彥勳爭取到不少輿論的同情,但依據法與理來行事的體委會例外。體委
會運動競技處長吳俊哲說:「本處不可能同意盧彥勳要求在台維斯盃比賽出場費的訴
求,如果他非因受傷而無故不參加台維斯盃,將會影響到他今年黃金計劃的經費,去
年體委會依黃金計劃挹注盧彥勳160萬元經費。」吳俊哲說。
「或許泰國、印度會給職業選手出場費代表國家隊打國際賽,但是我國沒有,也不會
有這種政策或做法。」
此外,盧彥勳等多位亞運網球國手的義務法律代表,在竹科任職的徐正賢昨天重申,
杜哈亞運教練獎金應有65%分配給選手,再分配給實際訓練教導選手的教練(其中大
多是選手的家長),不過競技運動處長吳俊哲指出,教練獎金可能依50%給亞運教練
,50%做基層球員培訓基金做分配,他說:「依法令規定,教練獎金絕不能依比例交
給選手支配運用。」
中國時報 2007.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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