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比賽下重手 此風不足取

看板TaiwanBeer (台灣啤酒)作者 (燃燒吧!小宇宙! )時間19年前 (2006/04/26 09:47), 編輯推噓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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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網址→http://0rz.net/9a1iy 新聞原文↓ 比賽下重手 此風不足取 熊昌成/新聞分析 回溯台啤、達欣第二戰終場前5.4秒,林志傑兩罰落空後,皮球彈至籃框左 側落入達欣王志群手中,台啤王建惟、李偉民衝前包夾,但王志群已在第一時間 躍起將球傳往前場,從王志群左側橫向衝上來、懷有藉犯規以凍結時間意圖的李 偉民,在王志群自空中落下同時,因收勢不及而順勢向王志群犯規,王志群隨之 倒地且後腦結實撞擊地板發出咚的一聲。 李偉民凍結時間的企圖雖是戰術的一環,但令達欣隊感到不滿的是,李偉民 誇張的犯規動作,已明顯有蓄意傷害達欣球員的意圖。 任何球員在比賽中都曾經執行過犯規戰術,也都有過被對手犯規戰術伺候的 經驗,而犯規行為應如何拿捏,每個球員都有不同的認定;動作太小、力量太輕 ,萬一裁判不下哨?豈不是戰術執行不力?但動作誇張、力量太大,萬一被犯規 的對象承受不住又該如何? 達欣隊員在檢視過李偉民的犯規動作後,幾乎一致確認他是「蓄意加害」, 原因是,王志群已完成傳球動作,而李偉民仍衝著王志群的頭臉下重手,且王志 群倒地後比賽隨之結束,李偉民竟調頭就走,完全沒有關切一下王志群的意思。 李偉民的行為顯然有違運動精神和道德,說的更嚴重些,達欣方面認為這是「蓄 意傷害」,這也是達欣何以要提出告訴的主因。 事實上,裁判既然當場未吹判犯規,在比賽結束後,任何後續的抗議均屬罔 然,但此次事件卻應該被各隊球員視為教訓,在球場上,打球的態度與打人不能 混為一談,李偉民參與比賽的態度固然積極,但有失運動員格調的行為卻是不足 為訓的。 2006.04.26  中國時報 -- 人類唯一能從歷史中學到的唯一教訓,就是人類不能從歷史中學到任何教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9.126.19

04/26 15:34, , 1F
什麼爛標題 什麼爛報導阿......
04/26 15:34, 1F

04/26 15:39, , 2F
〒﹏〒 我又被噓了
04/26 15:39, 2F

04/26 15:43, , 3F
人不是我殺的 新聞不是我寫的 我只負責貼新聞 呵呵呵
04/26 15:43, 3F

04/26 18:21, , 4F
幫你加回來~~~
04/26 18:21, 4F
文章代碼(AID): #14Jj4cqZ (TaiwanBe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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