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達欣背負原罪 裁判標準不一
SBL》達欣背負原罪 裁判標準不一
【聯合報╱本報記者彭薇霓】
追根究底,SBL的問題,一是達欣隊背負「原罪」,二是不夠堅定。
中華籃協理事長王人達擁有球隊,早落人口實,即便裁判公正也難叫其他球隊信服。這個
「導火線」從未從根拔起,隱忍已久終於在裕隆隊身上爆發了。
不能怪罪球團將矛頭指向達欣,因為「疑惑」無法抹消是事實;也無法否認達欣球員與教
練奮力拚戰,這樣背後「不合理的關係」卻會抹煞他們的用心。
「無法堅定一致」也是裁判讓自己陷入絕境的關鍵。取消哈孝遠的犯規正好打自己一巴掌
,在NBA吹鄧肯因「笑」吃下技術犯規的裁判克勞福,也要等比賽結束後才會被檢討與懲
處,現場改判只是搬石頭砸自己的腳,損失場上的威信。
裁判對哨音更要有自信,張學雷衝進場內,為什麼沒有像曾文鼎揮肘的第一時間,就給技
術犯規?怕沒完沒了?那麼吹曾文鼎的時候怎麼不怕有人抗議?
短短的幾秒內,裁判就有不同立場,雖然罷賽是必須被批判的行為,也有損球迷權益,但
張學雷的舉動卻其來有自。裁判若從未偏頗,就請自我堅定的走下去,如此才能贏得尊敬
。
【2009/04/2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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