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正名!廢除機器腳踏車一詞,『機車』族..

看板biker (機車 摩托車)作者 (葡萄柚綠茶多多)時間13年前 (2012/05/09 20:23), 編輯推噓22(22061)
留言83則, 2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正名!廢除機器腳踏車一詞,『機車』族走出私生子命運的第一步 2012年05月09日 / 機車黨小編 - 台北報導 昨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及第92條修正案 ,將現行機器腳踏車一詞刪除,改以民間通稱的『機車』作為法規上正式名稱。自此,讓 民眾誤以為機車是慢車、交通相關單位沿用多年的機器腳踏車一詞,正式走入歷史。 由葉宜津等22位委員所共同提案,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8款修正通過如下 :『車輛:指非依軌道電力架設,而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包括機車)、慢車及其他行駛於 道路之動力車輛。』;其餘包含第92條及所有相關法規,亦比照辦理將機器腳踏車一詞修 正為『機車』。 此外,基於節能與環保空污考量下,葉宜津委員亦附帶修正第3條第9款之臨時停車規定, 將現行臨時停車需『強制保持引擎未熄火』之規定刪除,僅維持可立即行駛之狀態即可。 『淡江大學運輸管理學系 - 張勝雄博士』在去年6月的機車路權公聽會中便提到,我國交 通主管機關並未合理、公平地對待機車騎士的使用權益;對待機車,就如同對待私生子一 般,明明存在,卻假裝其會消失。而目前機車騎士亂鑽一堆,可能也是源於未受尊重所致 。 而身為首都台北市的交通局,在4月面對秦儷舫議員質詢時,意外發現連交通局長亦不清 楚機車在我國交通法規上等同汽車之定位,仍誤將機車以慢車的思維來做相關規劃。這亦 透露出我國民眾乃至於交通官員長年因『機車腳踏車』一詞而造成的混淆與不合宜的交通 規劃影響有多深。 機器腳踏車這種交通工具,早已消失於社會幾十年了,但此一名詞卻在我國交通法規中繼 續沿用著。這其中也明顯透露出我國交通主管單位幾十年來對於機車相關法規的不重視, 自然到地方上所呈現的,就是許許多多對機車族不友善的交通環境。 這次的法規名稱修訂與正名,或許在許多騎士眼中看來僅是一小步,但對於奠定未來機車 路權的基礎與交通規劃的長遠發展來看,卻是不折不扣的一大步。 期盼不久的將來,機車族的權益可以更受到保障,完全走出私生子的命運。真正讓老百姓 、甚至於湯姆漢克斯(Tom Hanks)都能在台灣受到尊重且安全地騎著機車... 享受微風吹 過髮際的感覺。 fb看到的:http://tinyurl.com/6sgwedp -- 可以po這個嗎? -- "不會是這樣的",心裡默念著入睡 夢醒之後發現依舊只是一場空,毫無意義地一遍又一遍 回首過去,鮮明的碎片映照出過去的謊言與過錯 越是想要消除,越是發現自己止步未行 鑲嵌碎片,一一合併地描繪出,你所給予的相遇和別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40.249.208

05/09 20:25, , 1F
阿盈局長:機車應該是介於慢車和汽車中間的交通工具
05/09 20:25, 1F

05/09 20:27, , 2F
機車應該是游走於陰間與塵世間的交通工具
05/09 20:27, 2F

05/09 20:28, , 3F
哈哈~2F中肯
05/09 20:28, 3F

05/09 20:31, , 4F
湯姆漢克斯是?
05/09 20:31, 4F

05/09 20:33, , 5F
Larry Crowne,Tom Hanks在電影宣傳活動中提到在台北
05/09 20:33, 5F

05/09 20:35, , 6F
騎車是一件愉快的事情,洛杉磯應該要像台北一樣
05/09 20:35, 6F

05/09 20:36, , 7F
蠻好奇他本人是不是真的有來過台灣騎車,不然滿天滿
05/09 20:36, 7F

05/09 20:36, , 8F
地的違停怎麼沒提出來?
05/09 20:36, 8F

05/09 20:41, , 9F
照美國人的個性,在恆春騎車才爽吧?
05/09 20:41, 9F

05/09 20:52, , 10F
原來如此 不愧是專業的5F XDDD 感謝大大解惑 ^^
05/09 20:52, 10F

05/09 21:04, , 11F
可能騎在禁行機車上,但他並沒有收到罰單。
05/09 21:04, 11F

05/09 21:58, , 12F
終於有動作了!!!
05/09 21:58, 12F

05/09 22:15, , 13F
大哭
05/09 22:15, 13F

05/09 22:28, , 14F
不過說也奇怪,難道"機車"這兩個字,不就是"機器腳踏車"
05/09 22:28, 14F

05/09 22:28, , 15F
的縮詞嗎?!各位看官你們覺得呢?!
05/09 22:28, 15F

05/09 22:38, , 16F
機車就是源自機器腳踏車的簡稱阿...正甚麼名...
05/09 22:38, 16F

05/09 22:40, , 17F
也挺白痴的這種政府=.=凸
05/09 22:40, 17F

05/09 22:44, , 18F
路上大大的寫著進行"機車"四個字有沒有看到..
05/09 22:44, 18F

05/09 22:45, , 19F
把你正名成"機車"讓你被那四個字罰得天經地義
05/09 22:45, 19F

05/09 22:51, , 20F
台灣機車路權加油!!!
05/09 22:51, 20F

05/09 22:53, , 21F
我猜是因為機器腳踏車裡面有一個腳踏車,而腳踏車在
05/09 22:53, 21F

05/09 22:53, , 22F
法規上是屬於慢車,必須行走慢車道,所以我們守法的
05/09 22:53, 22F

05/09 22:54, , 23F
公民大家都習慣靠邊邊騎,但是今天把腳踏車去掉,可
05/09 22:54, 23F

05/09 22:54, , 24F
腳踏車不是歸類為行人嗎..XD
05/09 22:54, 24F

05/09 22:55, , 25F
以說機車騎在慢車道是不行的,因為以前的機器腳踏車
05/09 22:55, 25F

05/09 22:56, , 26F
有油的時候當機車走,沒油的時候是有踏板給你當腳踏
05/09 22:56, 26F

05/09 22:56, , 27F
車騎的,所以機器腳踏車騎在慢車道好像於法合理
05/09 22:56, 27F

05/09 22:56, , 28F
但今天把腳踏車三個字去掉,麻煩大家不要再跟腳踏車
05/09 22:56, 28F

05/09 22:57, , 29F
搶路權了,因為你們在法規上屬於汽車
05/09 22:57, 29F

05/09 22:57, , 30F
腳踏車是屬於慢車喔,可以看交通安全規則裡面有講
05/09 22:57, 30F

05/09 22:58, , 31F
http://ppt.cc/3IAM 機器腳踏車是這玩意
05/09 22:58, 31F

05/09 22:59, , 32F
交通安全規則第6條,麻煩a網友看一下
05/09 22:59, 32F

05/09 23:00, , 33F
法規誰跟你縮寫 目前重點在於政府很多政令宣導都叫機車了
05/09 23:00, 33F

05/09 23:01, , 34F
就連寫在地上的都是禁行「機車」 XDDD
05/09 23:01, 34F

05/09 23:01, , 35F
可是翻遍整個法規沒有機車一詞 才需要正明
05/09 23:01, 35F

05/09 23:09, , 36F
慢車道當然可以走,汽車要右轉也要先行進入慢車道= =
05/09 23:09, 36F

05/09 23:11, , 37F
不過如果慢車道全數歸腳踏車(慢車),機車路權等同汽車,
05/09 23:11, 37F

05/09 23:11, , 38F
那麼也是可以規劃不用進入最右側的"慢車道",因為右轉的時候
05/09 23:11, 38F

05/09 23:12, , 39F
右邊就不會有"快速的直行車",直行的頂多慢速車= ="
05/09 23:12, 39F

05/09 23:13, , 40F
算了,當我沒說。那種騎得比腳踏車曼的機車還是需要慢車道的!
05/09 23:13, 40F

05/09 23:18, , 41F
樓上這個想法不錯~
05/09 23:18, 41F

05/09 23:20, , 42F
花錢正名,才有錢賺啦,民眾不懂
05/09 23:20, 42F

05/09 23:41, , 43F
寫禁行機車不寫汽車道是因為寫汽車的話也包含機車吧.....
05/09 23:41, 43F

05/10 00:14, , 44F
民眾那會懂法律在寫些啥!都嘛被騙的份!洗腦洗成禁行機車
05/10 00:14, 44F

05/10 00:16, , 45F
嚇到民眾連騎都不敢!更不懂汽車還有指(包含機車)
05/10 00:16, 45F

05/10 00:52, , 46F
所以什麼時候廢除禁行機車?
05/10 00:52, 46F

05/10 01:25, , 47F
過幾天看看台北市交通局長的回應= =
05/10 01:25, 47F

05/10 01:47, , 48F
機車跟腳踏車搶路權?我在路上看到的怎麼都不一樣......
05/10 01:47, 48F

05/10 06:42, , 49F
那該叫什麼? 摩托車@@?但是好像是指檔車
05/10 06:42, 49F

05/10 09:12, , 50F
叫什麼也只是讓人更好記!不會有灰色地帶!
05/10 09:12, 50F

05/10 09:14, , 51F
法規是找不到禁行機慢車條件@@" 連單向一快一慢也禁行= =
05/10 09:14, 51F

05/10 09:28, , 52F
誰說快車不能行駛慢車道的...快慢車道是以行駛速度來分的
05/10 09:28, 52F

05/10 09:28, , 53F
快車可以開慢騎慢 慢車很難快得了 所以才會說慢車不要
05/10 09:28, 53F

05/10 09:29, , 54F
行駛快車道 因為跟不上車流速度很危險
05/10 09:29, 54F

05/10 09:32, , 55F
不然每台快車都不能右轉了...右轉時有慢車道 一定是先切
05/10 09:32, 55F

05/10 09:32, , 56F
過去慢車道才右轉
05/10 09:32, 56F

05/10 09:43, , 57F
切去慢車道是有條件的!道安95條就有明文規定了XD
05/10 09:43, 57F

05/10 09:45, , 58F
但通常慢車道寬度都不足!更何況還單向1快1慢的車道
05/10 09:45, 58F

05/10 09:46, , 59F
光1台四輪以上車切入慢車道!快車道又禁行XXX!
05/10 09:46, 59F

05/10 09:47, , 60F
後方機車慢車不切出去快車道才有鬼勒@@"
05/10 09:47, 60F

05/10 09:57, , 61F
現在問題是機車在市區是可以輕鬆騎到速限的速度。
05/10 09:57, 61F

05/10 09:58, , 62F
可是又一直被分成"機慢車道"然後一些駕駛就會覺得。
05/10 09:58, 62F

05/10 09:58, , 63F
機車跟汽車不一樣,機車是慢車....靠邊去別來快車道
05/10 09:58, 63F

05/10 10:06, , 64F
現在哪台白牌會跟不上平面道路的車流....
05/10 10:06, 64F

05/10 11:05, , 65F
所以說早就被洗腦洗成 機車是慢車 別來汽車道XD
05/10 11:05, 65F

05/10 11:06, , 66F
機車慢車通通別來快車道!那管平面道路車流
05/10 11:06, 66F

05/10 11:16, , 67F
重點是不只汽車族,連機車族也覺得自己到"汽車道"會很危險,
05/10 11:16, 67F

05/10 11:16, , 68F
騎在邊邊才是應該的= =
05/10 11:16, 68F

05/10 11:43, , 69F
長期被洗腦 不意外
05/10 11:43, 69F

05/10 12:25, , 70F
還會有樣學樣!該學沒學!學汽車族亂停車XD
05/10 12:25, 70F

05/10 12:27, , 71F
更扯的還拿汽車當機車!機車小能右轉(有些路也紅燈右轉)
05/10 12:27, 71F

05/10 12:28, , 72F
爭鳥P的汽車也在紅燈右轉!一大台就佔光了還以為有權勒!
05/10 12:28, 72F

05/10 17:30, , 73F
正名應該改成 二輪汽車 比較合理
05/10 17:30, 73F

05/10 18:25, , 74F
推樓上 二輪汽車 與(含四輪以上)汽車做出差異
05/10 18:25, 74F

05/10 18:25, , 75F
二輪機器動力車輛 >> 二輪機車
05/10 18:25, 75F

05/10 18:25, , 76F
四輪機器動力車輛 >> 四輪機車 :D
05/10 18:25, 76F

05/10 18:48, , 77F
現階段不管什麼車都不適合紅燈右轉,因為機車都被丟到外線道
05/10 18:48, 77F

05/10 18:49, , 78F
造成慢車道不是真的屬於慢速車輛車道,
05/10 18:49, 78F

05/10 18:50, , 79F
不然其實外線道都是慢速車輛,右轉車又遵循轉入外現在打燈
05/10 18:50, 79F

05/10 18:50, , 80F
切入內線,那麼紅燈右轉其實是可以開放的。
05/10 18:50, 80F

05/10 18:54, , 81F
推skyant,最好的就是改成二輪汽車,這是最好的結果
05/10 18:54, 81F

05/10 21:27, , 82F
終於阿!!
05/10 21:27, 82F

05/12 22:43, , 83F
改名有屁用 路權多點比較實惠
05/12 22:43, 83F
文章代碼(AID): #1Fgc6x47 (biker)
文章代碼(AID): #1Fgc6x47 (bi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