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鑑定後 處理方式...?

看板biker (機車 摩托車)作者 (夢無限大)時間13年前 (2013/04/11 11:52),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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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ky936122 (假頭刀)》之銘言: : 事情是這樣的.. : 小妹於上個月中在華視後門的星巴克十字路口發生車禍 : 當時晚上 我是直行車 : 時速大約在30左右,被對向迴轉的機車攔腰撞上 : 一瞬間我也不知道發生什麼事><.. : 有反應時我被車壓在地上 對方則是把他們的車移到路旁 : 直接把現場給破壞掉了! 這點筆錄有註記上去嗎 破壞現場可以算在對方身上 到時候他講得比較沒效力 警察來之前現場自己有照相嗎? 這很重要 到時上法院才有依據 : 當下有報警 不過酒測卻是到醫院雙方都診斷之後才做的 去醫院有沒有看急診? 記得要開診斷證明 : 這之間都已經過了兩小時了... : 對方跟我說 想私下和解就好不想把事情弄太麻煩 對方的錯+你受傷 千萬不要輕易和解 特別是這麼沒誠意的情況 : 說這件事沒有誰對誰錯 當下太混亂 他們也不承認是他們的錯 : 所以跟我說 我們各修各的車 誰也不賠誰 : 還說因為今天是我受傷 比較衰 講話求償可以比較大聲... : 小妹我二話不說直接做筆錄等判決 這只是交通事故分析報告吧 參考用 真的上法院還有得爭 畢竟現在雖然交通事故都是交通隊統一處理 但專業度上法院不一定參用他的報告 : 今天滿一個月 也拿到判決書了 : 上面寫著 : ------------------------------------------------------------- : 對方: : 1. 迴車前未注意來往車輛。<地49條第1項第05款> : 2.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肇事致人受傷。<第61條第3項> 過失傷害是刑事罪 妳要以刑事逼他民事和解 基本上錯在對方 建議直接上法院告他過失傷害才能逼他跟妳和解 私下去調解委員會對方很容易推託 求償也不易 法院告一告大多會建議先談和解 再來去調解委員會(委員沒什麼用 要靠自己) 去的時候多找些朋友一起去 堅定立場 過失傷害且責任在他 第一有刑責 如果他想要免刑就要跟妳和解 就算不關易科罰金也是要賠償一定金額 可以此金額來求償(例如徒刑一個月 一天一千換算成3萬) 第二因而受傷造成的不便 車輛損壞、受傷影響上班 還有精神賠償 這個部分法官會依雙方的經濟、地位來判 看對方財力適當求償吧 : 我: : 1.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 妳可以用你的車子的被撞擊點證明 是對方的問題 攔腰撞上很明顯是妳過了 對方才撞上來 假如撞到你車頭他還比較有得凹 : -------------------------------------------------------------- : 這樣的判決我實在是看不懂 : 對方也不想理賠 : 調解委員會該如何面對談判才好...!? : 有人可以幫我解釋一下嗎~!?? 關於你受傷醫療費的部分 對方的強制險要理賠 這部分比較沒問題 如果對方沒保強制險 你可以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申請 http://www.mvacf.org.tw/index.aspx 裡面有詳細的介紹 保險公司會先賠給妳 再跟對方求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61.62 ※ 編輯: zxlar 來自: 61.60.61.62 (04/11 11:57)

04/12 09:52, , 1F
自己按讚
04/12 09:52, 1F

05/01 17:01, , 2F
對原po應該很有幫助 真熱心
05/01 17:01,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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