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 四大國腳因受賄被判5年6個月至6年 均被罰
四大國腳因受賄被判5年6個月至6年 均被罰50萬
今天上午9點,在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前國腳申思、祁宏、江津、小李明非國家工作人
員受賄一案有了最終的定論,申思被判6年、祁宏、江津、李明(小)分別被判5年6個月
。此外4人均被判處罰金50萬元。
據央視報道,四人曾在2003年末代甲A收官戰中收受賄賂,每人獲得200萬元,共計800萬
元。
申思曾擔任前國奧隊隊長,1973年生于上海,前上海國際隊球員,退役后擔任中甲上海
中邦隊主教練。2010年10月有報道稱,申思被沈陽反賭掃黑專案組帶走協助調查。
祁宏,1976年6月3日出生于上海,主要司職中場進攻組織和影子前鋒。作為從上海各級
少年青年足球培訓系統中脫穎而出的優秀球員,年僅19歲便成為上海申花隊奪得甲A聯賽
冠軍的主力,與范志毅、謝暉并稱“三劍客”。在2002年韓日世界杯亞洲區預選賽第二
階段,攻入三個關鍵入球,是中國隊唯一一次打入世界杯決賽階段的主要功臣。在前國
腳申思失蹤的同時,祁宏也被沈陽警方帶走協助調查。作為女足國家隊的助理教練,祁
宏也成為現役國字號教練卷入此次掃賭風波的第一人。
江津,男,中國前足球運動員,1968年10月17日出生于上海。2002年6月以主力門將身份
代表國足出戰韓日世界杯,參加了全部3場小組賽。次年轉會上海國際,期間隨隊獲得甲
A聯賽亞軍。2005年轉會上海中邦效力至退役。曾擔任中國明星足球隊的教練,組織過一
些慈善比賽。2010年在足壇反賭掃黑案中被帶走協助調查,隨后被采取強制措施。2012
年3月,因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被批準逮捕。
李明,原效力山東魯能足球俱樂部,后自由轉會加盟上海國際,因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
受賄被批準逮捕。
http://news.ifeng.com/sports/zonghe/special/zutanfandu/content-2/detail_2012
_06/13/15258925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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