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未決] 教練兩次技術犯規(C)
※ 引述《scad (last semester!)》之銘言:
: 教練被判兩次技術犯規(C)後,不願離開球場或球員席,
: 裁判應如何處理?
第20條 球隊棄權沒收比賽
20.1 規定
若發生下列情況,則球隊棄權,沒收比賽:
‧表定開始時間十五分鐘後,球隊缺席或準備上場比賽的球員
不足五人時。
‧球隊的行為妨礙比賽正常的進行。
‧裁判指示比賽開始後,拒絕出場比賽。
==
在防君子不防小人的前提下
如果該隊教練還是拒絕離開
這條規則應該是最後的武器
而不應放任該隊教練繼續待在球隊席區或比賽場館
所以
打電話叫保安應該是沒收比賽之後的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29.141
推
210.240.43.102 05/21, , 1F
210.240.43.102 05/21, 1F
推
61.70.237.246 05/21, , 2F
61.70.237.246 05/21, 2F
推
59.113.81.226 05/21, , 3F
59.113.81.226 05/21, 3F
推
220.130.223.58 05/21, , 4F
220.130.223.58 05/21, 4F
推
59.113.81.226 05/21, , 5F
59.113.81.226 05/21, 5F
推
220.130.185.184 05/22, , 6F
220.130.185.184 05/22, 6F
推
218.170.240.64 05/22, , 7F
218.170.240.64 05/22, 7F
→
220.130.185.184 05/23, , 8F
220.130.185.184 05/23, 8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
BASKET-RULES 近期熱門文章
PTT體育區 即時熱門文章
4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