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未決] 請問投錯籃框又遭犯規的問題
※ 引述《scad (就是煩...)》之銘言:
: 再來說說個人對此情形下投籃動作被犯規問題的看法
: 一.在Example 1狀況下(兩隊皆攻錯球籃):
: 官方的規則詮釋已經明載:
: Any points scored, time used, fouls charged, etc. before the stopping of
: the game remain valid.
: 中止比賽前的任何得分、使用過的時間與犯規等仍然有效。
: 依時間先後來看一定是:
: A1投籃動作中 → B2犯規 → 裁判宣判犯規(進行應有次數之罰球) → 罰球前發現錯誤
: 就規則詮釋所說
: 中止比賽前的所有得分與犯規均屬有效
: 不管上述案例A1的球進不進 都是裁判在發現錯誤前與中止比賽前所做之犯規判決
: 罰球兩次或三次或進算加罰一球皆屬犯規附帶之同一罰則 個人認為不應切割
: 而在發現錯誤之後 再來否決發現錯誤前的判決
: 更遑論需視犯規時間點(球離手與否)再決定...
: 因此 個人認為此狀況下 應移至正確球籃罰球繼續比賽
: 二.在Example 2狀況下(其中一隊攻錯籃):
: 若該攻錯球籃且遭犯規之球員使:
: 1.球進
: 個人意見和2837篇twgsm版友引述老師解答之第2點不同
: (若投球時遭遇犯規,則此時不視為投籃動作,亦即算普通犯規
: 由被犯規球隊發界外球,當然,得分亦不算)
: 因為規則16.2.2已經說明 只要是意外投入本籃 就算對隊隊長得兩分
: 不管是否遭遇犯規 得分都是要算的 但不加罰
: (不加罰的原因在於規則15.1所定義的 正在投籃動作中的球員)
: 所以球進算 犯規照計 由被犯規隊發界外球(不一定在端線發球)繼續比賽
: 2.球不進
: 當然不視為投籃動作 不應罰球
: 不罰球原因同上(規則15.1)
: 由被犯規隊發界外球繼續比賽
這應該就是答案了...
只是 Example 2 犯規後罰不罰球...
應該是要依照犯規的種類(侵人、技術、不合運動道德)來決定罰則...
但是絕對不會是"對投籃球員的犯規"而加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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