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教一個判例

看板BASKET-RULES作者 (黃阿傑)時間18年前 (2007/09/11 15:0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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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azetatsu (KazeTatsu)》之銘言: : 當兩隊球員正處於爭球動作,但裁判還沒有鳴哨宣判爭球 : 這段期間有走步違例的問題嗎? : 如果其中一方搶贏了,但是卻應施力過大而移動了軸心腳 : 請問這種情況有走步違例嗎? 規則裡面有寫 如不用"粗暴動作"不能獲得球時 即宣判爭球 所以你要看一下 1.是使用"粗暴動作"獲取球而造成走步 還是 2.無使用"粗暴動作"獲取球之後造成走步 如果是1...就是爭球 如果是2...就是走步違例 不過要看你認定的"施力過大"..是否符合規則所寫的"粗暴動作" 再去做以上的判定 個人淺見 如有錯誤請各位指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5.128.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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