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今天遇到的一個疑惑有關三秒

看板BASKET-RULES作者 (I'm useless)時間18年前 (2007/12/13 09:0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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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必須要更正一下規則條文的部份 規則12.1.2: 當雙方有一位或一位以上之球員, 各以一手或雙手緊按球體, 如不用粗暴動作不能獲球時,即宣判爭球。 "若有超過兩名以上球員涉及該爭球,則由職員指定身高相近約兩位敵隊球員跳球。" 以上這句話應該刪除 以現行的規則來說 宣判爭球時則形成跳球狀況 而跳球狀況則由球權輪替來代替 球權輪替規則是以發界外球取代跳球,使球成為活球的一種方式。 ※ 引述《Sahka (年獸)》之銘言: : ※ 引述《justLALA (HIGH~~~~~)》之銘言: : : 今天系隊練球 : : 籃下有進攻方的中鋒 : : 在禁區待了大約兩秒後球傳到他手上 : : 在這同時防守方有人過來也抓住球 : : 這時候有人在旁邊喊說三秒 : : 可是小弟覺得是爭球 : : 請問板上的各位專業裁判 : : 究竟該吹爭球還是三秒? : : 謝謝解答 : a.宣判爭球時, : 即當雙方有一位或一位以上之球員, : 各以一手或雙手緊按球體, : 如不用粗暴舉動不能獲球時。 : 若有超過兩名以上球員涉及該爭球, : 則由職員指定身高相近約兩位敵對球員跳球。 : 照原PO說法 : 如無犯規 : 即為爭球 : 至於是否先夠成三秒 : 爬文看上面那篇有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2.61.75 ※ 編輯: wythe10 來自: 203.72.61.75 (12/13 09:11)
文章代碼(AID): #17O8OtR3 (BASKET-RU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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