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今天遇到的一個疑惑有關三秒
我想必須要更正一下規則條文的部份
規則12.1.2:
當雙方有一位或一位以上之球員,
各以一手或雙手緊按球體,
如不用粗暴動作不能獲球時,即宣判爭球。
"若有超過兩名以上球員涉及該爭球,則由職員指定身高相近約兩位敵隊球員跳球。"
以上這句話應該刪除
以現行的規則來說
宣判爭球時則形成跳球狀況
而跳球狀況則由球權輪替來代替
球權輪替規則是以發界外球取代跳球,使球成為活球的一種方式。
※ 引述《Sahka (年獸)》之銘言:
: ※ 引述《justLALA (HIGH~~~~~)》之銘言:
: : 今天系隊練球
: : 籃下有進攻方的中鋒
: : 在禁區待了大約兩秒後球傳到他手上
: : 在這同時防守方有人過來也抓住球
: : 這時候有人在旁邊喊說三秒
: : 可是小弟覺得是爭球
: : 請問板上的各位專業裁判
: : 究竟該吹爭球還是三秒?
: : 謝謝解答
: a.宣判爭球時,
: 即當雙方有一位或一位以上之球員,
: 各以一手或雙手緊按球體,
: 如不用粗暴舉動不能獲球時。
: 若有超過兩名以上球員涉及該爭球,
: 則由職員指定身高相近約兩位敵對球員跳球。
: 照原PO說法
: 如無犯規
: 即為爭球
: 至於是否先夠成三秒
: 爬文看上面那篇有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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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72.61.75
※ 編輯: wythe10 來自: 203.72.61.75 (12/13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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