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有關於技術犯規(球衣背號)

看板BASKET-RULES作者 (I'm useless)時間16年前 (2009/02/20 09:41),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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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板友提供的推文補充 簡單做個整理 登錄名單(號碼/名字) 4 A 5 B 6 C 7 D 8 E 9 F 10 G 11 H 12 I 13 J 14 K 15 L 先發球員為 4 A 5 B 6 C 7 D 8 E 狀況一(先發球員錯誤) 實際上場 4 A 5 B 6 C 9 F 10 G 處理一 比賽開始前 => 更換正確的先發 比賽開始後 => 無須替補,無任何罰則 狀況二(先發球員號碼錯誤) 實際上場 4 A 5 B 6 C 1 E 2 F 處理二 比賽開始前 => 更正錯誤的號碼,無須任何罰則。 比賽開始後 => 同上 狀況三(先發球員名字未登錄) 實際上場 4 A 5 B 6 C 7 M 8 N 處理三 比賽開始前 => 更正錯誤號碼或名字,無須罰則。 比賽開始後 => 未登錄球員必須替換,且名字不得增加於記錄單,無須罰則。 以上簡單做了整理,不足的地方還請板友補充指正。 另外提一點討論 就過去的經驗 好像很多人都認為號碼錯誤或名字錯誤的狀況 除了更正之外,必須判技術犯規 但其實規則條文並未明文規定。 當然條文有說明"非僅限於下列行為而已" ("下列行為"之條文略述) 是否可引用38.3.2(條文如下)來宣判技術犯規? 教練、助理教練、替補員或球隊有關人員...(略)...或者程序上或管理上的違規行為 ,應宣判技術犯規。 我個人的想法是,人有時總會有無心的錯誤發生 像這類登錄錯誤的狀況,並不是那種隊比賽內容有影響的嚴重狀況 換言之,登錄錯誤的球員不是不能打,不是沒資格上場 因此更正,確認就好,不需要強硬的宣判技術犯規 讓比賽恢復,順利的進行下去就好。 但如果今天名字錯誤的狀況是球隊或球員"冒名頂替",則又另當別論。 因為這已經是一種不真誠的欺騙行為,不應該被允許。 當然規則也沒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的相關規定 這就要遵循各比賽的規程(單行法) 以上與各位分享,敬請參考,指正討論。 ※ 引述《hazelnutnpus (★獨家記憶★)》之銘言: : 假設 A、B 二隊 在上場之前 : 已經跟紀錄台 確定好先發五人名單 : 但在開賽後 第一節未結束之前(都還未換過人) A隊發現B隊 : 場上先發五人 有二個人不是當初上場之前勾選的(紀綠台也沒發現) : 請問此時的技術犯規吹判 是要罰幾次球呢?? : 或是不需吹判犯規 謝謝各位先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9.97.29

02/20 11:01, , 1F
感謝各位先進的解答 感恩
02/20 11:01, 1F

02/20 12:08, , 2F
那請問像狀況三 有無必要將該球員的分數扣回?
02/20 12:08, 2F

02/20 19:29, , 3F
已走過的時間、犯規、得分均有效。
02/20 19:29,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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