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 2010 FIBA三對三規則

看板BASKET-RULES作者 (小北極熊)時間15年前 (2010/03/13 14:49), 編輯推噓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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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翻譯了2010 FIBA 33 RULES,來給大家參考一下 網址:http://tinyurl.com/yuxx9q 希望板上先進可以給予指教,也提供給要辦3對3比賽的主辦單位或系隊有一個參考的依據 FIBA 33(2010) 官方比賽規則 FIBA三對三籃球賽符合以下強調的規則。FIBA官方籃球規則對此比賽也有效,但不會 在此FIBA 33規則中特別強調。毫無疑問的公平性及運動員精神是FIBA 33規則不可或 缺的原則。 Art.1 場地 比賽場地為半個FIBA規定的籃球場。 Art.2 隊伍 每隊組成應由最多4名球員(3名場上球員及1名替補球員)和1位教練。 Art.3 紀錄台 應有1名裁判和3名紀錄台人員,分別是分數記錄員、大錶控錶員、10秒控錶員。 Art.4 開始比賽 4.1 兩隊應同時熱身(3分鐘)。 4.2 比賽開始前,A隊應指定一名球員在三分線外試投一球。若球進,則由A隊先獲得 進攻球權,反之,則由B隊先攻。根據轉換球權箭頭規則,非先攻的球隊擁有 下一次爭球狀況時的球權。箭頭會指向下一個擁有爭球狀況球權的球隊板凳區。 Art.5 比賽時間/獲勝條件 5.1 正規的比賽時間有共2節各5分鐘的時間。 5.2 當一隊在正規比賽時間或延長賽時間到之前,先獲得33分以上即算是獲勝。 5.3 若正規比賽時間結束時,兩隊平手,即進入2分鐘延長賽。延長賽時間結束 若還是平手,則進入下一個2分鐘延長賽,直到分出勝負為止。 5.4 節與節間或延長賽前,有1分鐘的休息時間。 5.5 一球隊在表訂開始比賽時間3分鐘後,未滿3名球員到場準備比賽,則喪失 比賽權力,將宣判33:0 輸球。 Art.6 球員犯規/球隊犯規 一球員5犯後必須離場。每節團隊4次犯規達到加罰狀態。 Art.7 進攻十秒 一隊必須在10秒內嘗試出手。 Art.8 籃球的打法 8.1 當比賽中進籃或最後一罰進球時: ‧ 一非得分隊球員在籃框下(不用到底線)撿球,傳給他在場上任何位置的隊友 ,即重新開始比賽。然而若接球的隊友不是在三分線外,則他必須運球或 傳球到三分線外。 ‧ 一旦球出了三分線外,在試投之前,該隊必須至少要再傳一次球給 該隊隊友。 8.2 當比賽中投籃不中或最後一罰不中時: ‧ 若進攻隊拿到籃板球,則可以持續試投,不必讓球回到三分線之後。 ‧ 若防守隊拿到籃板球,則必須使球到三分線外(以運球或傳球的方式)。 ‧ 一旦球回到三分線外,在投籃前必須至少再傳一次球給同隊隊友。 8.3 當發生抄截、失誤...等時: 若發生在在兩分球區域,必須將球運出或傳出三分線。一旦球到三分線外之後 ,在投籃前必須至少再傳一次球給同隊隊友。 8.4 一球員將球運出三分線外,或他是在三分線外第一個接到球的球員,若沒有 傳給隊友就直接嘗試投籃,即是違例。 8.5 所有在犯規(沒有罰球的犯規)、違例、出界,第一節、第二節、延長賽時發的 界外球,應在三分線弧頂延伸及發生違規最近處發球。裁判必須將球遞交給在 界外的球員,發球員必須傳球給在場上任何位置的隊友。然而若接球的隊友不 是在三分線外,則他必須運球或傳球到三分線外。 8.6 除非是用抗壓力足夠的籃框,否則灌籃是不被允許的。 Art.9 替補 允許替補的時間是發生在球成死球且大錶暫停時。 Art.10 暫停 在任何時間皆不允許暫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97.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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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才發現AEM大之前有翻過2008的...
03/13 14:56, 1F

03/13 15:02, , 2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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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1:19, ,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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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說過手回?
03/20 01:30, 5F

03/20 09:42, , 6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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