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幾個提問請教各位大大們~
小弟不才,只懂得些皮毛,如果有錯誤的地方,懇請各位學長老師賜教
小弟將受用無窮,感恩。
首先要謝謝你提出這麼多狀況,讓大家思考
不過下次要請你先弄到一本規則,並且讀過一次
因為你的問題規則上幾乎都有明文規定,基本上是沒有問題的
※ 引述《kikiroro3679 (Jimmy)》之銘言:
: 非常謝謝,關於規則又認識了許多~
: 但還是有些疑點.......XD
: 抱歉我知道我很煩
: 1.
: Z大所謂"狀況1.不管誰最後碰到,皆未掌控球權,因此無回場"
: 既然須以掌控球權為要件,那對方控衛帶球進入前場之後,
: 我故意把球拍到他腳上,落回後場,他不就可以馬上衝回後場接球了嗎?
: 因為拍到他腳上時,他根本沒辦法控制球權啊
規則第四章第14條,球的控制中註明
當下列狀況,球隊控制球結束
˙對手獲得控球權。
˙球成為死球。
˙投藍或罰球時,球離開球員的手。
當你把球拍到對方腳上時,他的球被你抄走,但是你尚未獲得控球權
他雖然球掉了,但實質上該隊依然是控球隊,除非你取得控球權
只要該隊回任一名球員在他的後場最先觸及到球,就會產生回場違例
: 又如果進攻方的前場球員飛身救一顆即將出界的球,亂救回後場
: 進攻方球員可以再去後場撿球嗎?
: 因為他在空中救球時根本也無法控制球往哪邊彈啊?
不行,就像上面說的球權尚未轉移,進攻球隊持續保有控球權
因此只要進攻隊隊員合法觸及在後場的球,即產生回場違例。
: 2.我們說的三點原則是:
: 從後場往前場運球時,運球員的雙腳及球均與前場"接觸"。
: 那請問要下球嗎?還是說球超過中線往上延伸的空間也算?
在運球的時候是雙腳與球,三點
收球或持球時,如果雙腳分跨前後場,則是兩腳均須與前場接觸才使球進入前場
因為腳踩的點視為地板的延伸,當你手上抱著球未運球,
雙腳都踏在前場的地板時時,視為第三點的球也因為跟你身體的一部份接觸而進入了前場
如果收球或持球時雙腳分跨前後場,抬起踩在後場的腳在空中,此時球並未進入前場
同上述情況,也可抬起在前場的腳,並跨回後場,沒有不法
上述情況中,如果抬起後場的腳並踏到前場的地板,即使球進入前場
: 如果要下球才算接觸,我是否可以在前場接到球之後,
: 第一下運球運在後場,這樣也還不算回場?
上面有說明,你接到球時,球就已經進入前場了。
: 或者是雙腳都已經在前場,球還可以在後場繼續運?
上一篇回應有說明,在後場往前場運球時
運球員的〝雙腳〞與〝球〞均須與前場〝接觸〞才會使進入前場
你球還在後場持續運球,這時候還沒過半場啊...
運球時,要三點都觸及到前場的地板
: 3.新增一個問題,可否麻煩定義一下所謂的阻擋犯規以及衝撞免責區?
: 阻擋犯規:面向進攻球員+雙腳站定? 雙腳完全不能移動嗎?
33.9 阻擋
阻擋係指妨礙持球或空手對手前進時,所發生的不合法身體接觸
面向進攻球員+雙腳站定基本上是對的,但還要考量下列因素
1.你要比進球員先站到定點,並且要考量時間與距離因素
不能突然站到他面前,就算雙腳站定也是阻擋犯規
距離的考量為,不小於正常的一步,不大於正常的二步
2.與進攻球員造成身體接觸時,若不是發生在軀幹,而是在大腿或其它肢體部位
,則會造成阻擋犯規
: 衝撞免責區:在籃下U字型部分,只要不非法出手、出腳
: 不管怎麼衝撞,通通合法?
規則上有明定
33.10 進攻免責區
於比賽或球場上畫出進攻免責區的目的,
是為了說明在球籃下方特定區域內之撞人∕阻擋狀況
任何向進攻免責區切入的狀況,當﹕
˙此進攻球員在空中控制著球,及
˙試圖投籃獲傳球,及
˙防守者的雙腳均站立在進攻免責區內
此在空中的進攻球員,對在進攻免責區內的防守者造成接觸,不應被宣判為進攻犯規
除非此進攻球員非法使用他的手、手臂、腿或身體。
因此只要上述三點都成立,只要進攻球員不要有非法的肢體動作,就不會被宣判進攻犯規
: 再度感謝!!
最後為應一下你雙手交互拋球的問題,規則上明文規定,
在不構成帶球走違例時,球觸及地面前,得以兩手交互拋球且停留在單手或雙手上。
以上是小弟粗淺的見解,有錯誤還請大家提出來討論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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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s大指正,
雙足完全在前場是指沒有任何一部分與後場接觸,對嗎?
只說觸及前場太籠統了
我忽略了持球與空手球員的差別,在防守持球的進攻球員時,
防守者在不發生身體接觸的情形下應該先行建立合法的防守位置。
再次感謝s大指正,謝謝
※ 編輯: z7220876 (203.163.194.38), 04/26/2014 01: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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