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賴鴻誠IG (別亂取綽號)

看板Baseball (棒球)作者 (馬丁)時間4年前 (2020/12/23 09:38), 4年前編輯推噓4(624)
留言12則, 12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6/14 (看更多)
※ 引述《asxc530530 (贏球治百病)》之銘言: : https://www.instagram.com/p/CJG2CkerbHm/ : spotlai : 別亂叫綽號也別亂取綽號,我跟他完全沒有相識度,也完全沒關聯,看眼科不麻煩,不 : 耽誤你美好的人生! : #法律是有公信力 : #罰款全額做公益 : #這錢可以給更多需要的人 : https://i.imgur.com/SSa4bpM.jpg
提告是個人權益不予置評 不過一件事情能夠處理的手段有很多種 公眾人物被取綽號民眾媒體都習以為常 不曉得是生氣還是怎樣 一言不合就興訟造成寒蟬效應 如果先跟大家說自己不喜歡 別人還鬧你那是對方白目 輿論還會挺你 然而不是 不喜歡直接開吉 好像各位都是不能溝通的人一樣 還有罰款 覺得怪怪的 是罰金還是賠償金? 罰金應該是繳給法院的 賠償金給付原告才能捐款做公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04.128.8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608687510.A.C59.html

12/23 09:43, 4年前 , 1F
愛嘴怕被告?
12/23 09:43, 1F

12/23 09:43, 4年前 , 2F
這隊都是跳過聲明這段阿 發文就是再犯就開吉
12/23 09:43, 2F

12/23 09:52, 4年前 , 3F
為言論負責也該習以為常了 愛嘴也是有成本的
12/23 09:52, 3F

12/23 09:56, 4年前 , 4F
公眾人物在台灣興訟會有寒蟬效應的話PTT早被告倒。
12/23 09:56, 4F

12/23 10:11, 4年前 , 5F
要告就告啊==不要嘴巴說說而已
12/23 10:11, 5F

12/23 10:12, 4年前 , 6F
真的應該請板主馬上公告相關事項 不然有人被告就.....
12/23 10:12, 6F

12/23 11:14, 4年前 , 7F
不要嘴不久沒事了,愛嘴又怕
12/23 11:14, 7F

12/23 11:17, 4年前 , 8F
吉啦!那次不吉!幹嘛先說?
12/23 11:17, 8F

12/23 12:06, 4年前 , 9F
方吉方吉
12/23 12:06, 9F

12/23 12:19, 4年前 , 10F
不懂為何要先說
12/23 12:19, 10F
以前可以現在不行的標準在哪?享受公眾人物帶來的好處,沒想過成名後的成本嗎? 再者 取綽號也非人身攻擊 有時候還能增加跟球迷之間的互動關係 把球迷當成敵人來看 那就這樣囉 ※ 編輯: Sugimoto5566 (180.204.128.88 臺灣), 12/23/2020 12:56:38

12/23 14:54, 4年前 , 11F
說要告真的蠻好笑
12/23 14:54, 11F

12/23 15:56, 4年前 , 12F
感覺E全 懶全還比較可以告
12/23 15:56,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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