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大巨蛋合約就沒寫要留給職棒比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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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55(187推 32噓 282→)留言501則,0人參與, 1月前最新作者Adelaide66 (baby66」!喊冤:」!喊)時間1月前 (2024/11/01 15:3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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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沒什麼必要生氣 在商言商. 球團覺得划的來就租來排賽程 對方也不會拒絕. 現在就是球團不肯吃非假日時段. 只想挑最好吃的地方吃 那當然會變這樣. 畢竟對方就是商人 誰出價高 誰預約的早 就留給誰. 如果當初只想吃週末時段 那就一開始就寫到合約裡面 規定需要留多少時間給職棒比賽. 如果沒有 那就是

推噓16(18推 2噓 30→)留言50則,0人參與, 1月前最新作者mynameisdick (我就是屌)時間1月前 (2024/11/01 23:2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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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喔? 那要不要去回顧一下,這塊「精華地段」為啥要獨厚遠雄?. 你知道那邊的地價,現在一坪多少錢嗎?. 結果台北市政府把這麼大一塊精華地段,幾乎算是無償送給了遠雄. 還讓遠雄改掉原本的設計,無中生有生出一堆商業設施,差點搞到不能打棒球. 結果你還在幫遠雄說話,真的笑掉別人大牙. https://ww
(還有446個字)

推噓4(4推 0噓 18→)留言22則,0人參與, 1月前最新作者nakayamayyt (放送的福利蓮)時間1月前 (2024/11/02 02:1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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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演唱會是大型群聚活動. 不管是不是在大巨蛋辦. 只要人數超過規定. 就要跟台北市政府申請. 這跟大巨蛋當初是因為要在室內打棒球沒關係. 所有符合大型群聚活動定義的活動都要申請. 大巨蛋的主管機關剛好是體育局這樣. 如果是換做在其他地方辦演唱會這種大型群聚活動. 就去跟那個場所的主管機關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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